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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压喷射灌浆进行地基处理的12个要求

采用高压喷射灌浆进行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性土、粘性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的加固或防渗可采用高压喷射灌浆。
对地下水具有侵蚀性、地下水流速过大和已发生涌水的地基,以及地基土中含有大粒径块(卵)石及淤泥与泥炭土地基,均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高压喷射灌浆的可行性。

2 制作直径0.6~1.2m的旋喷桩可采用单管法,制作直径0.8~1.6m的旋喷桩可采用二管法,制作直径1.2~2.2m的旋喷桩或修筑防渗板墙可采用三管法。

3 水泥浆液宜用325号或425号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制成,水泥浆液的配合比和外加剂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 每批水泥应作质量鉴定,不得使用不合格水泥。水泥浆所用水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标准。

5 水泥浆的水灰比可为1.5:1~1:1,水泥浆液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余浆存放时间不宜超过4h;当气温在10℃以上时,不宜超过3h。

6 孔深应满足设计要求,孔位偏差不得大于100mm,成孔孔径比喷射管径可大30~40mm,孔的倾斜率宜小于1%。

7 对钻孔深度内各土层厚度、界面高程及洞穴、涌水漏水等异常地质情况均应详细记录。

8 喷射前应检查射浆管是否畅通。各管路系统应不堵、不漏、不串。

9 射浆管置于钻孔底设计高程后,应立即开始高压喷射灌浆,并严格按规定喷射和提升。当射浆管不能一次连续提升时,分段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1m。

10 高压喷射灌浆过程中如出现流量不变而压力突然下降时,应检查各部位泄漏情况;不冒浆或断续冒浆时,应查明原因,若系空穴、通道引起,则应继续灌浆至冒浆为止,当灌入一定浆量后仍不冒浆,可提出射浆管,待浆液凝固后重新灌浆。

11 喷射灌浆完毕,固结体顶部出现稀浆层、凹槽、凹穴时,可将射浆管插入孔口以下2~3m处,用0.2~0.3MPa的灌浆压力、1.7~1.8相对密度的水泥浆液,由下而上进行二次灌浆,置换出稀浆液和填满凹穴。

12 质量检验可用钻孔取芯、压水试验或开挖检查等方法,检验项目应包括浆体的深度、直径(厚度)、抗渗性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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