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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在其他直接费中没有安全生产措施费,请问是否取消了此项费用?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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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文号:水总〔2024〕323号)里的定额是不是强制性定额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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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是否允许居民私自打井用于生活?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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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水土保持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揽哪些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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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水利工程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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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2)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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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划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说明及划分表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 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大型工程可分阶段报送与确认。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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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第5.0.1条: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
【条文说明】:当施工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分部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时,宜以分部工程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名义结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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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各工作报告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建设监理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质量监督报告、安全监督报告、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等。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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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建筑物的各种钢闸门和拦污栅的工程量以吨计,项目建议书可按已建工程类比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可根据初选方案确定的类型和主要尺寸计算;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选定方案的设计尺寸和参数计算。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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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这里指的施工期是;自排除堰内积水,边排水边挖除堰内基坑土(石)方, 砌筑墩台基础及墩身(高出施工水位或堰顶高程)。 基础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这样,围堰高度可降低,断面可减小,挖基时排水工作量也可减少。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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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施工机械、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的场地宜靠近主要安装部位布置。布置金属结构和机电安装工程场地时,应分析土建施工和安装的衔接配合,利用土建施工中已建的各种设施,研究重复利用场地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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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堰顶宽度可为1~2m。但采用机械挖掘时, 应视机械的种类确定, 但不宜小于3m。堰外边坡迎水流冲刷的一侧, 边坡坡度宜为1:2~1:3, 背水冲刷的一侧的边坡坡度可在1:2之内,堰内边坡宜为1:1~1:1.5,内坡脚与基坑的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开挖深度而定, 但不得小于1m。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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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漏损水量系指水管网中未经使用而漏掉的水量,包括管道接口不严、管道腐蚀穿孔,水管爆裂、闸门封水圈不严以及消火栓等用水设备的漏水。未预见水量系指给水设计中,对难以预见的因素〈如规划的变化及流动人口用水等)而预留的水量。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宜将管网漏损量和未预见水量合并计算。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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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优质水源优先用于生活饮用。如果当地没有合适水源,可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结合建设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的供水工程选择水源。规划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引水、蓄水等水利工程。有条件且必要时,也可结合防汛、抗旱等需要规划建设中小型水库作为农村供水水源。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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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位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位于水质好,不易受污染的富水地段。
2)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3)按照地下水流向,在镇(乡)村的上游地区。
4)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区和矿产采空区。
5)施工、运行和维修方便。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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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取水构筑物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
1)位于水质较好的地带。
2)靠近主流,有足够的水深,有稳定的河床及岸边,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3)尽量靠近主要用水地区。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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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和扬程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供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及输水管漏损水量之和除以水厂工作时间计算确定。
根据镇(乡)村水泵房非24h连续工作的实际情况,规定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供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及输水管漏失水量之和除以水厂工作时间计算II定。24h连续工作的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即按最高日平均时供水量确定,并计人水厂自用水量及输水管漏失水量。
(2)扬程:应满足达到水厂进水池最高设计水位的要求。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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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吸水管:管道直径小于250mm时,流速宜为1.0〜1.2m/s;直径在250〜1000mm时,为1.2〜1. 6m/s;直径大于1000mm时,为1.5〜2.0m/s。
(2)出水管:管道直径小于250mm时,流速宜为1.5〜2.0m/s;直径在250〜1000mm时,为2.0〜2. 5m/s;直径大于1000mm时,为2.0〜3.0m/s。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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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2)泵房内的架空管道,不得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
(3)泵房地面层的净髙,除应考虑通风、采光等条件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净高不应小于3.0m。
2)当采用单轨起重机时,吊起物底部与吊运所越过的物体顶部之间应保持有0.5m以上的净距。
3)当采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应遵守本条第2款规定外,还应考虑起重机安装和检修的需要。
4)对地下式泵房,尚需满足吊运时吊起物底部与地面层地坪间净距不小于0.3m。
(4)设计装有立式水泵的泵房时,除应符合本节上述条文中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下列措施: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