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创新,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出现,60年代至今,项目融资已发展成为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新的方式。其不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来获得贷款,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以及项目建成投
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如具有良好收益前景的大规模投资项目——能源开发项目,石油管道、炼油厂项目,矿藏资源开采项目,收费公路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通讯设施项目等。
项目融资跨度长、涉及面广,其潜在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因此,研究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风险并加以识别,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项目融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可分为两类,非系统风险与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又称不可控制风险,一般是指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的、超出发起人和项目公司控制范围的风险,其内容包括国家风险和金融风险。系统风险又称可控风险,是项目融资中的参与各方可以自行控制和处理的风险,其内容包括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环保风险。一般地,项目的系统风险总是被尽可能地以各种合同契约的形式转让给项目投资者或者其他项目参与者。
对项目融资项目风险的分类识别,目的是按照不同的风险性质对其加以控制与管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以上风险种类并不是并行存在的,它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项目建设阶段,风险相对较高,在项目经营阶段,风险相对较低。总的来说风险分配原则为:确定项目的关键风险;评价项目每一种风险的可接受程度;确定最适合承担某种风险的各当事人。
以下具体介绍几种风险的管理方法。
1.国家风险的管理
国家风险指由国家的政治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失败、项目信用结构改变、项目债务偿还能力改变,政府由于某种政治原因或外交政策上的原因,对项目实行征用、没收,或者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中止债务偿还的潜在可能性等风险。
降低政治风险的办法:
(1)贷款银行与世界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和地区开发银行共同对项目发放贷款。
(2)形成一个国际投资和贷款者的集团共同投资该项目。
(3)向某些私人保险机构和政府保险机构投保政治风险。
(4)从项目主管政府部门取得允许项目在固定期限内自由利用特定部分资产的许可。
(5)把各种担保合同置于东道国管辖之外,尽量避免东道国政府可能采取的干预行动。
(6)在借贷法律文件中选择以外国法为准据法,并选择外国法院为管辖法院,以便不受东道国法律变动的影响和不受东道国法院的管辖。
(7)和政府部门谈判,以确定当发生某些政治波动、法律变更等事件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2.金融风险的管理
(1)非借助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风险管理。如选择有利的借款货币,使项目的收入与债务支出货币相匹配;增加在当地筹集债务的比例;选择有利的贷款品种:如双货币贷款,即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采用的是一种货币,本金的计算和支付采用的是另一种货币。一般情况下,使用低利率货币作为计算利息的货币,使用相对高利率货币作为计算本金的货币。
(2)金融市场交易管理金融风险。借助金融市场交易管理金融风险,实际上就是利用衍生金融工具来转移和规避金融风险。如利用套期保值技术来应付汇率和利率风险、利用平行贷款避免外汇管制风险、利用远期销售、期货和期权合同应对产品价格下跌风险等。
3.生产风险的管理
项目的生产风险是在项目试生产和生产运行阶段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的核心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对技术风险,项目应选择经市场检验成熟的生产技术项目。对资源风险,对于依赖某种自然资源的生产项目,一个先决条件是要求项目的可供可采的已证实资源总储量与项目融资期间内所计划采取或消耗的资源量之比要保持在风险警戒线之下。对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保证长期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将是减少项目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的一种有效办法。由于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价格指数化对各方面都有一定好处,因此特别受到项目融资者的欢迎。
4.经营风险的管理
经营风险主要是来评价项目投资者对于所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决定项目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和生产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包括三方面:项目经理是否在同一领域的工作经验和资信、项目经理是否为项目投资者之一、除项目经理的直接投资外,项目经理是否具有利润成本或成本控制奖励等鼓励机制。
5.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包含价格和市场销售量两个要素。大多数产品具备这两种风险。降低风险从两方面入手。
(1)要求项目有长期产品销售协议
(2)长期销售协议期限要求与融资期限一致。一般采取浮动定价(公式定价)和固定定价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项目融资实际上是通过周密的金融安排,将项目各利益方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在各参与方之间实现令人满意和有效的项目风险分配,从而也形成一种让各方均能接受的债务结构,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一方单独承担全部项目债务风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