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行业管理加大了立法强度和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由于我们所承建的土木工程项目基本都依靠投标竞争才能得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我们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承包商们无一例外地将目光聚集在调价、索赔方面。为此,承包商们在项目管理中不但要按照合同在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地管理,还要有效地关注调价、索赔,以使项目获得较好的效益。同样,企业只有得到了一定的利润,才能发展、生存。大多数的土木工程都具有规模大、工期长、自然、地理条件独特等特点,使得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工程内容、施工条件、地质变化、工期等诸多情况的变化,致便承包商要么改变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新的施工方案,要么为了确保工期加大了资源的投入,或者增加了施工成本,或者延长了工期,致使工程成本恶化。所以,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必须善于捕捉这种变化,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以便有效的增加收入、减少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施工中的索赔技巧
施工中的索赔,实际上就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遇到工程内容、施工条件、地质变化、工期等诸多情况的变化时,依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适时、有理地向业主(或甲方)提出因为程内容、施工条件、地质变化、工期等诸多情况的变化,导致承包商额外地多付出了工程费用,请求其给予经济补偿的要求。它是承包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法维护自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管理举措。当前,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所以,只有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有效地进行调价、索赔,企业才能得到较多的利润。
2.1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从工程项目的源头捕捉索赔机会
首先,每当一项工程中标后,工程的执行机构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先要认真、仔细地阅读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它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在阅读合同条款时,尤其要注意专用条款中对工程变更,材料上涨,工期变化方面的描述,从中寻找出对承包商有利的条款,并要吃透条款的实际含义,以备论证将来向业主索赔时的合法性。其次,对使用初步设计图纸招标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当拿到施工图纸后,一定要将两种图纸认真核对,找出其中的不同点,做好记录,以备索赔时作为证据。因为,工程设计的深度不够,业主的风险就大,承包商索赔的依据比较容易找到。在这方面有比较成功的案例。例如,我处某项目部在某市政大桥工程施工初期,根据处经营部门移交的投标资料获悉,该大桥中标价为35131907元(其中含暂定金额3640000元),招标时的图纸依据是初步设计图,业主在招标文件里对临时工程明确只负责提供进场道路、水、电设施和中横梁预制场地,其余的临时工程未作提示。另外,在招标图纸和投标须知、答疑、补遗书等一些相关的文件中,从未提及对大桥主墩水中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处理的明示或暗示。我们在投标时也只能按常规施工考虑。业主在合同专用条款23.2里规定,可以调整价款的其它因素为:“①设计变更;②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签证”。并约定,工程变更没有相同、相似单价的可按照当地的市政定额和当时的市场信息价编制预算、重新议价。由于该项工程的主墩地处京杭大运河两侧,在水中设置临时支墩的施工工艺和防护措施有着较大的技术难度。而且,对这些技术方面的处置,从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当地政府部门海事局的支持,这些工作存在着较大的工作难度。显然,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是不够的。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的进展,依据合同条款,首先提出了在运河两侧主墩施工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必须设置水中临时支墩的施工方案。其次,由于受高压线的影响拼梁场地变动,原拟定钢管拱卧拼必须改为立拼。所以,还提出了钢管拱立拼及场地硬化方案。项目部就上述两项方案做出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呈报给业主、监理。在经过了专家的反复论证后,一致认为上述方案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计院也认为在运河两侧主墩施工中,必须设置水中临时支墩的施工方案和钢管拱立拼及场地硬化方案,并就此补充了变更设计。在业主、监理批准后,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的预算编制办法,依次报出了:
①钢管桩水上平台施工索赔报告;②钢管拱立拼及场地硬化索赔报告。
仅此两项调价索赔的价值就占中标总价的8.25%,较明显的体现出了调价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2.2 积累真实的索赔证据,为以后的索赔奠定基础
索赔工作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工作,索赔证据的积累也就必然贯穿于整个施工期间。为此,在施工队伍一进场开始,就要详细地对所发生的有关工程进展方面的事件进行如实地记载,如:工程日志、工程照片、各种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报表、各类计划;业主、监理、设计单位与承包商的往来函件、文件、工程变更通知单、补充图纸、试验报告、会议记录、谈判记录、会议纪要、主体及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在计算工期索赔时,主体及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尤为重要)、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向承包商征收有关费用的文件以及收集工程项目所在地造价信息等,对于这些文件的收集要及时、准确。在施工中,尤其要注意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工序,为此,在出现此事件后,一定要搞清并客观地分析出该事件形成的原因,分析处理方法,撰写出报告(有时会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记录),并将报告分发有关的部门和领导,以备将来在索赔时作为证据。如我处在西北施工的某大桥工程,该桥主桥的设计跨度为56m+3×105m+56m的钢筋混凝土连续刚构大桥,桥宽为24m,设计为单箱双室,截面最大为25.7m×5.8m,这种大的箱梁断面当时在国内是比较罕见的,在悬灌施工第一次脱模后,发现有很严重的裂缝,我处和业主以及监理立即对此事件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过反复磋商后,我处尊重了业主和监理的意见将其凿除,并且我处还按业主和监理修订的混凝土灌注操作程序,重新进行了混凝土灌注。结果第二次混凝土灌注脱模后,裂缝依旧,工程被迫停工,为此我处在施工现场集中了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与业主、监理反复分析裂缝形成的原因和处理裂缝须采取的措施。为了确保对该事件处理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我处又从国内的公路系统请来了很知名的专家进行了专题研究,共同寻求有效的处置办法。最后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桥的梁部截面大,钢筋布设不合理、以及当地气候温差大等诸多因素是裂缝的主要原因。对此,专家们建议在混凝土的表层中增设钢筋网,在混凝土中添加聚丙烯纤维等方法以预防裂缝,对再出现的裂缝用注浆补强的措施进行处理。方案论证出来了,而且,在以后的事实中效果也非常明显,基本上遏制住了裂缝的发生。但是,从裂缝事故出现到方案确定并进行实施,共耗费了近八个月的时间。众所周知,在西北进行工程施工,如果错过了每年的3月~10月的黄金施工季节,就意味着耽误了一年时间。因为,混凝土连续刚构在严寒地区冬季是不允许施工的。由于上述原因,混凝土连续刚构悬灌施工的停工对总工期构成了影响,改变了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而且这种事件的发生与业主、监理以及承包商没有任何责任。所以,我处就延误工期方面向业主提出索赔,并从以下三方面切入索赔工作。
首先,按该桥开工报告的批复时间确定延误工期的起始日期,然后从分项开工报告中查出当时此项工程开工时已经进场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再从业主、监理同意混凝土连续刚构悬灌施工再次开工的日期计算出总的停工工期。
其二,由于业主在竣工工期上又不允许推迟,项目部要保证工期就必须多投入相应的资源,才能确保按期完工。其三,预防和处置裂缝所需增加的相关资源的投入。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部向业主提出了较为切合实际的索赔报告,请求业主给予补偿。在谈判之前,项目部施工的该工程项目已按期完工,且该工程项目也被评为优良工程。在此期间,项目部还反复地与业主、监理沟通,让他们充分理解项目部为防、治箱梁裂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过项目部长期有效的工作,在2003年3月的谈判会议上,业主以另外的一种形式给了项目部基本满意的补偿,其索赔金额占中标价值的17.98%。为了这次索赔的成功,处里组织了专门的索赔班子协助项目部进行工作。前后进行了近15个月时间。这是我处近年来在项目管理中投入精力最大,取得效益最好的一例索赔。
2.3 以事实为基础,编写好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撰写水平和质量的高与低,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败。因此,索赔报告在编写时一定要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在引用其他文件作为证据时,要根据一个事件的发生顺序,按时间的早晚顺序将附件一一附上,以资证明。最终得出的结论要做到言简意赅,避免赘语连篇。索赔文件是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应的文字资料,它将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和荣誉,有时很可能将矛盾激化,所以,应尽量避免使用埋怨或夸张的词语,使业主产生反感,这样更不利于索赔工作进展。
2.4 适时地提出索赔
索赔事件时效性很强,当某一个索赔事件发生后,一定要及时的将索赔意向用书面的形式通知业主和监理。否则,超过了时限,承包商自己就丧失了该事件索赔的权利。在索赔时效上,不同合同有着不同要求。如 FIDIC合同条款要求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之后的28d之内,将他的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而 2003年版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款53.1则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中任何条款提出附加支付的索赔时,他应该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的21d之内将其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另外,业主最关心的是工程的工期,当任何工程项目进展到3/5左右时,就到了该项目工程的施工高峰,此时工程的工作面多,且资金耗费也大,很多问题已基本凸显,为了确保工期,业主此时也非常关注工程进展。所以,大量的索赔事件应在这一时期得到解决。全部的索赔谈判,也应该集中在工程项目完工的前后完成,否则,工程竣工交付后,索赔要求就可能落空。另外,近年来随着工程保险产业的逐步发展,建筑工程保险已经成了工程项目中一项重要支付项目。业主们为了减少自身的风险,将不可抗拒的一些风险转加给了保险公司承担。工程出险理赔的时效性则更强,因为每当工程出险以后,按规定必须在工程出险现场不被扰动的前提下通知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立即前来踏勘现场,清理损失情况,而后,才能进行理赔。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时间就是金钱。
2.5 灵活地把握好谈判时机
施工索赔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说它是一门艺术也不为过,索赔谈判更没有可遵循的规律,有时只能是因人、因事、因地的在事态发展中逐渐进展,在索赔谈判中往往会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些不被注意的举动使一轮谈判无所进展。所以,承包商要达到索赔的目的,必须适时有效地把握索赔谈判的全过程。为此,就要在每次谈判前拟好即将谈判的提纲,确定有可能达到的目标,必要时不排除设定几个方案,以便灵活掌握,这样做的目的是把握好每一次谈判机会。另外,在索赔谈判中发生相互争执的情况是常有的,有时在谈判进展胶着状态时,理智的退让有可能出现新的转机。
3、结束语
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以往只是按质保期将工程项目做完,如期交工就行了,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经济效益同样是工程项目管理中头等重要的大事。因为,项目管理最终的经济效益将成为建筑业企业的“血液”,其“血液”要源源不断的被进行补充,其企业才有生命力,一旦中断企业的生命也就不复存在了。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要搞活经济就必须“开源”。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调价索赔就是其重要的“开源”环节。所以说,施工索赔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工作,实践经验证明,它的成败与否在于首先要干好在建的工程项目,在工期、质量问题上一定让业主满意,在这一点上决不能含糊,其次还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索赔队伍,因为施工索赔既是一门技术,也是集经济、法律等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而且,参与索赔工作的人员既要懂上述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强烈的索赔意识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只有勤于思考,积极主动,以企业利益为第一的思想,并不失时机的忘我工作,才能将工程施工索赔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