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简称工程单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量所耗用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四部分费用的总和。
建筑工程单价包括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砂石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疏浚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九项内容。
二、组成内容与计算方法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①人工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工时数×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②材料费。由主要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组成。
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
主要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其他材料费=主要材料费之和×其他材料费费率
零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零星材料费费率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主要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机械使用费组成。
机械使用费=∑定额主要施工机械台(组)时数×机械台(组)时费+主要机械费之和×其他机械费费率
(2)其他直接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班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其他费用。
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
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西南、中南、华东区:0.5%~1.0%
华北区:1.0%~2.5%
西北、东北区: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
②夜间施工增加费:建筑工程取0.5%,安装工程取0.7%。
③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算,没有规定不计算此项费用。
④其他:建筑工程取1.0%,安装工程取1.5%。
(3)现场经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建筑工程的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需计入概算单价的项目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建筑工程的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
3、企业利润
指按现行规定需计入建筑工程单价中的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7%)
4、税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费用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税率标准如下:
建设项目在市区的:3.14%;建设项目在县城镇的:3.35%;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县城镇以外的: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