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的编制过程中因为涉及到工程项目的诸多事项,出现问题错误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在检查投标书的阶段就能够及时发现错误,避免给招标人提交一份有错误的投标文件。一旦提交上去进行到评审环节会视错误情况来给予相应的扣分甚至废标处罚,我们现在来看看都有哪些易出现的错误吧!
投标书中企业资质、业绩方面的错误
(一)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也包括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资质等。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而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没有及时变更;
2.“投标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名字不一致;
3.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而废标;
4.忽视了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如: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与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某投标企业只有其中一甲或者一甲一乙,自然会废标。其中的一个“与”字意即必须同时具备,出现了常识性错误;
(二)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件,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证书没有按时年审而过期;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证件等级(B证、C证)不符合要求等。
(三)关于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包括:近5年内已经完成的工程类别、复杂程度、单体工程情况、工程项目数量个数等业绩条件。指定信息平台上可查询的业绩,以及拟投标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等个人的执业业绩不满足,就可能被废标。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房建工程和电力工程业绩。某企业因缺房建工程业绩而废标。
2.某监理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规定“至少包含1条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业绩,且单项业绩里程≥10 km、总里程≥50 km”。本条规定明示着多个“陷阱”,包括:“同时含路基、桥涵、路面”;“≥10 km”、“≥50 km”等。某企业或因缺少路基,或因单项里程不足,或因总里程不足而掉入“陷阱”被废标。
3.某监理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完成的单座桥长≥1 500 m。因投标书中的桥梁长度业绩无法认定,不满足业绩最低要求而废标。
4.要求总监近5年内有2个类似工程的任职经历。投标书中只提供1个而废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