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文章中,小编曾详细介绍过电子招投标防围标串标的威力,最近,xxxx的查办的案件中,电子招投标反倒成了招投标各方参与围标串标的工具,这到底是是怎么一回事呢?
围标串标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甚至有的围标串标行为涉及的项目金额高达几十亿,招投标各方主体1个都没少。
xx省xx市检察机关在2017年5月启动的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共立案查办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7件39人,案件涉及的项目均为国家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额超过30亿元,涉案金额高达9000万余元。
招投标各方主体1个都没少。有投标掮客组织投标人参与了围标串标,在他们身后还隐藏着利益团体,不乏有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有专家掮客收买评标专家,使特定投标人中标,这些“掮客”们往往相互串联,非法获取利益。
“标王”出没,匿名举报信揭开围标黑幕
2017年5月,xx省xx市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称,xx市的地下招投标市场隐藏黑幕。2009年xx市电子评标系统启用后,一些专司围标的机构便应运而生。这些专业围标机构要么受人委托围标工程,要么自行围标,通过一人控制多家企业的方式围标,采用控制偏差率的方式形成一个较为确定的中标价格区间,大幅增加中标概率。中标后再按照工程标的额2%至4%的价格将工程倒卖给下家具体施工,以谋取暴利。
据举报人透露,近年来,xx建筑市场凡是金额较大的政府工程,背后总是少不了围标团伙的身影。一项工程表面上看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参与投标,但实际参与竞争的只是背后几个人,负责操盘的就是盘踞在xx招标市场中的几大“标王”。
xx省xx市检察院对举报信提及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所涉及的业主、专业投标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承建方等进行了全面筛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标王”何某浮出水面。据何某供述,仅在2013年至2016年的xx市境内,他就组织参与了100余次围标串标活动,仅其记忆较为准确的40余项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总金额就高达10多个亿,个人获利3500万余元。
办案人员发现,像何某这样的“标王”只是围标行为的主要受益者之一,他们身后还隐藏着多个利益团体,其中就包括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
“家贼”难防,管理后台竟成利益输送平台
2009年,xx市启动了电子评标系统,主要目的是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干扰和影响,确保招投标的公正透明。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一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却为了私利甘当“内鬼”,利用技术和岗位优势,人为践踏评标规则,使电子评标完全沦为个别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平台。
经调查发现,2014年至2017年,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原副科长胡某同该科原科员左某、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驻交易中心软件维护原工程师王某,以每次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收费标准,多次违规为投标掮客、建筑工程老板及其他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企业的数量和名单。
同时,为确保特定投标人中标,胡某等人多次非法登录评标服务器,修改特定投标人的投标数据,甚至采取删除排名靠前的其他投标企业业绩文件等方式使这些企业被自动废标,最终达到特定投标人中标的目的。
待评标结束后,按照标的金额,胡某等人收取80万元到18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仅两年多时间,胡某和王某各获利300余万元,左某获利20余万元。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发现,一些有资质、本该靠技术和实力生存的建筑施工企业竟也甘当围标掮客的帮凶。
作为招投标市场的合法参与主体,这些有资质的企业本应主动参与投标,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但它们却既不愿踏实做事,也不愿承担风险,而是脱实向虚,将企业资质大肆出售给投标掮客或专业围标机构,从中收取1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资质使用费。一旦中标,他们再与实际施工单位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掮客”串联,评标委员也被拖下水
如果说纸质标时代是以建筑企业为需求方、评标委员为核心环节的地下招投标1.0版本的话,那么电子标时代则进化为地下招投标2.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