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需对招投标资料进行归档保存,那么具体怎么归档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招投标资料归档技巧介绍。有需要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一、招投标资料分类技巧
1、可以按照设备或工程的主体单位分类;
2、可以按照设备和工程分为两类;
3、可以按照金额分类,大额的一类,小额的一类;
4、具体怎么分类根据你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
5、最后每个招标把全套的资料归到一个档案袋中,比如全套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尤其中标文件)签到表、开标记录、定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档案袋外面写明开标日期和项目名称。以将来调取方便分类管理。设备归设备,基建归基建;方便将来调阅。
二、招投标资料归档内容
(一)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代理协议(总公司至少留存三份原件);
2、招标方案或计划;
3、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
4、招标代理工作汇总报告(即开、评标资料汇总);
5、中标通知书(原件);
6、业主意见反馈表;
7、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套)。
(二)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代理协议(扫描件);
2、招标方案或计划(电子版);
3、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电子版);
4、评标报告(扫描件);
5、业主意见反馈表(扫描件);
6、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7、招标公告网页版图片(所发布的网站);
8、中标公示网页版图片(所发布的网站);
三、招投标资料归档时间
1.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出售前,必须返回,否则招标文件不予盖章,特殊地区的情况须提前递交情况说明,报公司领导批示。
2.其他书面资料:中标公示发布后15日内必须返回全套资料,且资料内容满足本办法要求。否则从中标公司发布后20日起,停止受理对应分公司或项目部所有业务。
3. 资料寄往总公司前1天,必须将电子资料建立压缩包发送至招标综合部邮箱。
开标完毕后不会让你取回投标文件。不过在一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回的,那就是废标,这个废标是在没有评审前的废标情况,也就是拒收标书或者已经递交,开标一览表没有盖章签字,这样就直接废标了。标书就可以取回。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