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时候,对于招投标活动需要先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过程中遵守各个法律法规,不作出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在这篇来和大家分享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各个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同的代理机构对保证金递交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项目正常开标。
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保证金不足、无效、迟交、有效期不足或者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形,均将构成实质性不响应而被拒绝或废标。
2、对于工程货物招标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对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以联合体中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其递交的时间应与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要求一致,即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保证金送达的含义根据投标保证金形式而异,通过电汇、转账、电子汇兑等形式的应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作为送达时间,以现金或见票即付的票据形式提交的则以实际交付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二)、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
1、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标前*日”;
2、投标保证金的备注问题: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编号” (或包号);
3、投标保证金的多次提交:在参加一个项目不同标段的投标时,需多次提交保证金,每个标段账号不同,金额不同或者无需重复递交;
4、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后续:部分项目在单位递交保证金后,需至代理处开具收据、在相关网站上关联投标保证金或至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确认工作等,这些后续工作都必须给经办人员留足时间。
好啦,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投标保证金对于不同的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来说会有不同的要求,这是我们在进行投标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到的,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仔细检查汇款的账号、户名等是否和招标文件要求一致,避免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