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中技术文件编写方面的错误
(一)工程概况的编写。投标书中编写的工程概况,应具有针对性、完整性、对应性,就是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相呼应,包括招标工程总体概况和所投合同标段的工程概况。其中,招标文件使用表格表述的工程概况,投标企业可以列表表述;招标文件没有使用表格表述的工程概况,投标企业也可以列表表述,体现对应性,便于评标人员审核评分。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个别投标企业存在常识性错误,即缺少针对性、完整性、对应性而被废标。
2.也有的投标企业出现奇葩型错误,如:允许多标段投标时,六标段投标书工程概况的描述包括了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的工程概况,甚者复制第五标段的工程概况后没有修改成第六标段而被废标。
(二)质量、安全、工期的目标要求。投标文件中没有填写“质量、安全、工期目标”;或者缺少有关目标;或者有关目标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使用了其他项目的投标文件中的“质量、安全、工期目标”;或者没有完全照抄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字词,包括其数字、标点符号等。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某招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规定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交工验收质量评分在95分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且竣工验收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而某单位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目标却打印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质量评分不低于95分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且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以上”,就废标了。
2.有的招标文件专用本规定的安全目标是“不得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有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目标是“不得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还有的规定“不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也有的规定“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一不小心就可能因此而废标。例如某投标书编安全目标很用心,写到“安全目标实现三无、两控制、一消灭”,结果却与招标文件中“安全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不符而废标。可见,积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性。
3.有的招标文件专用本在安全目标中规定“总监办应制定聚众上访事件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属于强制性条件。结果投标人没有应对而被废标。
4.工期目标。如招标文件要求360天,投标人填写为12个月或者360个工作日而被废标。
(三)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方面。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进行填写。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投标文件中少试验检测设备,不符合评标办法的要求而被废标。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等关键设备而被废标。
3.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试验室面积为60 m2,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少于100 m2而被废标等。
(四)工程施工进度图表的表示方面。要求采用条形图法、关键线路法绘制等。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绘制进度图而被废标。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条形图法、关键线路法绘制而被废标等。
(五)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有关要求方面。
常见的废标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承诺实施缺陷责任期的施工或监理工作而被废标。
2.没有明确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起止时间和总时间等而被废标。
3.没有表述完整缺陷责任期应尽到的维修义务等而被废标。
(六)技术标书采用暗标形式。评审不得分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招标文件的规定目录不得编页码而编写页码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将页码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正文标题及内容的首行顶格的。
3.未使用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封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封面打印装订的。
4.未按规定沿着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的。
5.字体字号、标题层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