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竞争吗?
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1、个体工商户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
首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故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民事主体,属特殊的自然人,其从事民事活动受法律保护,有权参加市场经营活动。
其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只要个体工商户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了有关材料,就能够证明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
最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2、个体工商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视同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视同中小企业属法律拟制,同样应遵守强制性规定,因此对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符合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