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原则
1、材料用量按施工材料做法量加合理操作损耗确定。材料单价按市场价确定(由材料管理部提供)。人工工日按合同规定或现行施工预算定额确定,人工单价(或劳务承包单价)按合同确定或按公司现行标准执行(土建35元/工日、电气28元/工日、电气30元/工日、高级装修50元/工日、普通装修45元工日,部分定额子目执行公司统一调整价)。配合比、机具费、模板费用、脚手架费用、现场管理费费、临时设施费用等费用,公司有指标的,按指标编制,公司无指标的,根据施工方案测定费用水平。施工预算只编入直接费、现场管理费。间接费和税金等费用不编入施工预算。
3、每个施工预算的项目应齐全,甩项部分应在编制说明中注明。分部要合理,列项要有序。土建装修可按隔墙、电梯厅、走道、户型1、户型2等编制。每一户型可按各房间二次划分。每一房间按地面、天棚、墙面、门窗及固定家私、其它项目先后次序列项。水电按楼层系统子目、各房间子目编制。
6、施工预算费用与技措费计划、降低成本计划相结合原则。施工预算编制执行标准材料及人工定额消耗量、标准人工单价及材料管理部审定价时,项目部落实的费用标准与上述标准不同时,以技措费形式(超预算部分)或降低成本计划形式(低于预算部分),由项目部报公司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