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防火卷帘与门、窗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防火卷帘与门、窗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的防火卷帘与门、窗系统的检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