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