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频电磁场综合水处理器(以下简称处理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结构型式、要求及检验、标志、包装和贮运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温不大于95℃,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的循环水系统中的高频电磁场综合水处理器。本标准不适用于蒸汽锅炉的用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