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看规范怎么说: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规定: 二、安装前后的检查、检验和试验: 1、消防水泵到货检查 外观检查:开箱检查消防泵,确保从消防泵厂家发货后,消防泵外观完整,无运输过程中的破损、磕碰或零部件脱落。 规格核实:确保产品规格与设计标准相符。 2、消防水泵安装后验证 (1)设备核实: 核实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其附件(如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确保吸水管和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已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3)启动控制检查:消防水泵的启动控制是否设置为自动启动模式。 (4)引水方式验证: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确保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可通过观察水泵排气孔是否有水流流出进行验证。 (5)启动测试: 1)使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检查其是否正常启动。 2)断开主电源,测试主、备电源是否能正常切换。 3)验证备用泵的启动及主备泵之间的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4)检查消防水泵的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是否均正常。 (6)系统功能测试: 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测试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运转检查:确保消防水泵运转平稳,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8)管道安装检查:核实进出水管的安装顺序是否正确,特别是出水管和吸水管上的附件安装顺序。 三、消防水泵安装验收的技术要点 消防水泵安装验收的要点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设备核实、启动控制检查、引水方式验证、启动测试、系统功能测试、运转检查以及管道安装检查。 外观检查:确保消防泵外观完整,无破损、磕碰或零部件脱落,规格与设计标准相符。 设备核实:检查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其附件(如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吸水管和出水管上的控制阀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启动控制检查:验证消防水泵的启动控制设置为自动启动模式。 引水方式验证: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确保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通过观察水泵排气孔是否有水流流出进行验证。 启动测试:使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检查其是否正常启动,断开主电源,测试主、备电源是否能正常切换,验证备用泵的启动及主备泵之间的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系统功能测试: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测试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运转检查:确保消防水泵运转平稳,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管道安装检查:核实进出水管的安装顺序是否正确,特别是出水管和吸水管上的附件安装顺序。 此外,还包括对消防水泵的外观质量检测、性能参数检测、电气安全检测、运行稳定性检测、防腐性能检测、使用可靠性检测以及环境适应性检测等,以确保消防水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消防水泵安装验收方法(要点) 1 消防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2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上宜设过滤器,并应安装在控制阀后。 (2)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缓冲装置的前面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0倍~2.5倍。止回阀或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的安装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在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或预留可供连接流量压力检测装置的接口,其通水能力应与系统供水能力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泵验收的主要内容:
1)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应按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与其他部位隔开。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 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2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当其中1条出水管关闭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出水量。
(2)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 50045--1995)(2018年版)规定:
1)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l.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2)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3) 其他要求:
1) 消防水泵房应有与本单位消防队直接联络的通信设备。
2) 在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对其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如在其他房间设置水泵时,应采用水泵的隔振措施。
3) 消防水泵的布置、基础和管道隔振、吸水管和集水坑的设计以及泵房排水沟、采暖、起重、通风均应符合消防规范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