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为xx市xx产业集聚区第二次雨、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工程管线由西向东敷设,管线总长2912.054米。管道中间设若干检查井和跌水井。 施工程序 工程测量—沟槽分段开挖—管道分段安装—井砌筑—分段闭水试验—回填—总体验收。 3.2.2工程测量 3.2.2.1 一般规定 ⑴管道工程测量应首先核定永久性水准点,建立临时水准点,精度应符合要求。测量记录要认真保存,以便对竣工图进行调整。 ⑵根据管道的设计线位和高程,并且核对原有管位接头处的坐标及高程。根据业主或设计部门提供的城市平面控制网点和城市水准网点的位置、编号、精度等级及其坐标和高程数据来确定。 ⑶管道的中线桩和水准点均应用平移法设置于线路施工操作范围之外,以便于观查和使用的部位。 ⑷ 工程测量所用控制点、地面、河流、永久性建筑物、地下管线等高程、坐标应记录完整,绘制成图,交施工监理一份。 3.2.2.2 定线测量 3.2.2.2.1 管道工程施工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测量时应按井位分段进行并保持连续性。 ⑵ 管线起点、终点、井位及各转角应在地面上定位。 ⑶ 管线中的井位等可在管线定位后用钢尺丈量方法定位。 ⑷ 对施工监理提出的针对某些可疑测点的附加测量要求,应予以合作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