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2.3施工导流及降排水 3.2.3.1导流控制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施工期位于非汛期,施工导流标准为10年一遇,非汛期流量为25m3/s。 3.2.3.2导流方式 根据工程特点、地形地貌条件,河道施工段采用分期导流方式。 1、围堰及导流明渠布置 (1)导流明渠布置 在河道滩地部位开挖导流明渠,明渠渠底高程低于现有主河槽高程,明渠宽度根据流量计算,保证河道内河水泄流顺畅。 (2)纵横向围堰布置 纵向围堰高度为非汛期10年一遇水位+0.5m浪高+0.5m安全超高,围堰设计顶宽4.0m。上下游边坡拟定为1:2。纵向围堰迎水坡面铺设一层土工膜防渗,其上覆盖编织袋防护。根据水流情况,围堰戗堤填筑必要时可采用部分石碴促使戗堤顺利合龙。 2、围堰拆除及导流明渠填筑 围堰内积水抽排完成后,随即展开河道开挖、回填及护坡施工,完成施工后及时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并挖除纵横向围堰。 分期导流拆除顺序为:首先挖除下游横向围堰,其次挖除纵向围堰(由下游向上游进行挖除施工),最后挖除上游围堰。全断面一次性导流拆除顺序为:首先挖除下游围堰,其次为上游围堰,导流明渠从上游向下游回填。 3、与相邻标段联系 由于施工导流与相邻标段关联性强,需提前联系、沟通,做到统一围堰导流,统一拆除回填,以保证该项施工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