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基础工程:本工程基础持力层为④或⑤层基岩,施工时应挖至基础挚层标高处,若挖至基础垫层标高未见④或⑤层基岩,则继续开挖至该层,超挖部分采用毛石混凝土回填至基础垫层底标高,承载了特征值不小于 1 80KPa。基槽开挖深度分别为-2.7m 和-4.2m。基础垫层 C10 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墙 C30。基础回填时,采用素土回填,建筑物周围应均匀回填,回填土压实系数为 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