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羊革)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工业(羊革)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