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专为水质特征提供的术语。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Vocabulary Part 7 替代情况: 替代GB 6816-86;GB 11915-89 采标情况: 等效采用ISO 6107.7-2006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 2010-11-05 实施日期: 2011-03-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词汇,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水质 词汇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水质 词汇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的修订。 本标准分别首次发布于1986 年和1989 年,原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分为七部分: 1、水质 词汇 第一部分; 2、水质 词汇 第二部分; 3、水质 词汇 第三部分; 4、水质 词汇 第四部分; 5、水质 词汇 第五部分; 6、水质 词汇 第六部分; 7、水质 词汇 第七部分。 本部分词汇的定义是专为水质特征提供的术语,内容主要包括水质词汇第七部分的术语及定义(包括对应的英文术语),它与目前国内外出版的名词术语可能相同,但应用于不同领域时,它们的定义也可能不同。 本部分词汇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水质词汇—第7 部分》(ISO 6107.7-2006),英文词条与ISO 6107.7-2006 保持一致。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 年10 月10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词汇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6-86)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 年12月25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词汇 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 年11 月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 年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