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北海道山区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一次废弃电池处理和废荧光灯处理,有职工110人。建于此地是缘于这里是日本发现的第一个水银矿。野村兴产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电达13000吨,占全国废弃电池的20%,收集的方式是93%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通过各厂家收集。这项业务开展于1985年,目前,净化量一直在增加。以往,主要是回收其中的水银,通过高温(600-700℃)焚烧炉焚烧令水银废气排除收集,但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不含汞了,就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中黑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利用于电视机的显像管。处理的成本要达80日元/kg,生产的利润主要取决于废旧电池处理前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生产厂)和二次利用产品的价值,其中后者是关键。回收电池需占用很大的空间,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和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年处理能力可达16000吨。另外提取废荧光灯中的水银一年可达40吨,而全日本一年的需求量也仅为20吨,在这方面完全可做到循环利用,也确保了它的利润。
其他电池如铅酸电池,日本可做到100%地回收,二次电池和手机电池也正在通过生产厂家的配合积极开展,特别是回收锂离子电池中的钴利润可观。通过考察,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目前首先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九部委关于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尽快实现我国电池的无汞化,将一次电池中有害成分汞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行业执法、厂家努力降至最低,其次是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进行电池回收和掩埋,建立起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还有就是国家鼓励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以尽快做到资源回收后的再利用。至于利润问题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分摊到消费者身上、开发有市场的产品等等。
德国:
为加强对废旧电池的管理,德国实施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据估计,全球每年有320亿节废旧电池被丢弃,仅德国平均每人每年就要消耗10节电池,合计约30000吨,大量丢弃的废旧电池对土壤环境的破坏是严重的。德国环境部门对于新规定能否杜绝乱扔废旧电池的现象,目前还不能肯定,因为在此之前,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通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
据德国环境部统计,德国每年回收带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只有1/3,而2/3的电池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每年流入环境的中的汞约8吨、镍400吨、镉400吨。一般来说,要使普通消费者在生活中区分有毒电池或无毒电池并加以处理是困难的,因此新规定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担当起责任。环境部的一个新的思路是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
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瑞士:
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
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美国:
在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电池的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