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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水的现状与发展

 一、国外中水利用、现状及发展方向 

  1.日本中水发展概况、趋势及其运行机制分析
  ⑴ 起因
  日本的中水利用是从 1955 年开始,受 1977 年节能政策调整和 1978 年福冈等城市水荒的影响,国家及地方制定了中水利用的指导计划。从 1980 年起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发展速度加快。日本 70 年代由于水资源缺乏,出现严重的水荒,许多城市曾发生长时间的限量用水,如福冈市 1978 年因严重缺水,被迫实行持续近 10 个月的限量供水,其中有 5 个月每天只能供水 5 ~ 10 小时,暑假期间只得采取疏散人口的做法,给城市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之许多地区的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面严重下沉,海水倒灌等许多问题,使水资源紧缺问题受到重视。为了解决水荒和缺水问题,采取种种控制地下水使用和合理用水的办法,如节约用水,重复用水,调整用水结构,其中之一是污水回用和中水利用[5]。
  ⑵ 中水设施发展概况(1980 ~ 1996 年)
  在 1979 年,中水设施与污水处理后水的再利用都还未普及。从 1980 年开始,中水利用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到 1983 年 3 月底,全国有中水项目 473 个,总回用水量约 6.6 万m3/d。近年来,平均每年建设 130 处。到 1993 年全国有 1963 套中水利用设施投入使用,其中东京都建设的中水利用设施数量约占全国的 44%,福冈地区占 19% 。中水使用量为 27.7 万m3/d,占全国生活用水量的 0.7% 。截止 1993 年,使用雨水作中水的设施全日本共有 528 处,水量为 500 万m3/a。其中东京的雨水利用设施占全国 65%,福冈占 7% 。至 1996 年,全国有中水设施 2100 套投入使用,用水量达 32.4 万m3/d,占全国生活用水量的 0.8% [2]。
  ⑶ 中水系统的三种基本类型
  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三大类基本系统(日本称循环方式):
  ① 建筑中水系统,以单个建筑物内的杂排水或生活污水或屋顶雨水为水源,处理成中水再利用。
  ② 建筑小区中水系统,以住宅小区或数个建筑物形成的建筑群排放的污水或雨水为水源,处理成中水再利用。其给水、排水、雨水和中水组成建筑给排水系统。
  ③ 城市(区域)中水系统,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为水源,深度处理后供大面积的建筑群作中水使用。
  ⑷ 日本中水建设运行机制分析
  由于日本政府对供水设施建设和在水价上有较高的补贴,水价对于中水的建设影响并不是主要的;而且中水对国家总体上节水的贡献并不大,不超过全国生活用水量的 1%,微观经济效益也并不明显。对于中水建设国家并无硬性的法律规定,公众也未普遍接受。尽管如此,每年仍有上百套的中水建成。这是因为:水荒给社会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从局部地区来讲,人们希望提高供水的保障程度,摆脱水荒的影响。同时,有一些地区, 地方政府明文规定要求建设中水。另有一些地区是政府对其污水的外排标准比较高,必须进行三级处理, 所以出水经过消毒即可回用。为了扩大规模降低中水的成本,目前中水正在以新建小区为重点, 普及中水建设。而一些大城市如东京,则建设了全地区的城市中水系统。另外,日本对于以雨水为水源的中水利用日益重视,且发展也较快,其利用量已远大于以生活污水为水源的中水利用量,近来又有雨水利用计划指导。这些就是日本的中水仍以一定的速度发展的原因,也代表了中水发展的方向[6]。
  据 1996 年日本水利用合理化促进协会对 259 项中水设施的调查结果表明,中水设施建设的出发点可分为 4 类:①从环境保护需要或作为一种商业运作考虑的占30.1%;②依据政府要求建设的占46.3%;③从经济利益考虑的占46.3%;④ 以其它因素为出发点的占8.1%(其中有些估计是从双重因素考虑,故总数大于 100%)[5] 。
  日本住宅公团 1972 年起对生活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作冲洗厕所及室外清扫等杂用水再利用的问题,进行了 5 年的研究,认为确实可行。1976年开始在芝山住宅区建设实施,1977 年 2 月投产。有住宅 2247 户,幼儿园 2 所,小学 2 所,初中 1 所,高中 1 所,商店等。中水以芝山西地区的 8 ~ 11 层的高层住宅 13 栋,住户 888 户,3222 人为对象。按照当地污水排放标准,污水经活性污泥法二级处理后,再进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处理出水的 75% ~ 80% 排放,余下 20% ~ 25% 作为中水水源利用[2]。
  ⑸ 中水技术发展趋势
  ①重视雨水的利用。
  随着淡水资源日趋短缺,雨水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之一。日本积极开发利用雨水并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同时建成一批不同规模的示范工程。日本结合建筑中水系统,在城市建筑屋顶修建用雨水浇灌的“空中花园”,在楼房中设置雨水收集贮藏装置与中水道工程共同发挥作用[29]。
  ②研究省地节能型的中水处理方法[3]
  中水处理采用生物曝气滤池,集曝气、过滤于一体的装置,是一种省地节能型的中水处理方法。生物曝气滤池和一般的活性污泥法加过滤相比,具有处理水水质稳定,布置紧凑,管理方便等优点,生物曝气滤池不设沉淀池,直接进行固液分离。实践证明,用时间继电器自动控制,1小时 1次空气冲洗和1天1次反冲洗,不必担心发生堵塞问题。
  近年来随着膜材料和制膜技术的发展,其应用领域在不断扩大,尤其是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发展,逐渐取代常规的沉淀处理,提高了最后的出水水质,减少了回用水的风险,同时节省了处理机房的占地面积。 
  ③活性炭吸附对处理水质把关的作法在逐步改变[3]
  中水处理流程中的活性炭吸附对处理水质把关的作法在逐步改变,日本最近建成的新宿区海洋旅馆采用接触氧化加砂滤法处理中水,也没有用活性炭吸附。因为有些中水原水浓度很低,经过接触氧化加砂滤之后,已达到中水使用要求。
  ④简便的消毒方法[3]
  日本中水消毒已广泛采用市售有效浓度为10%~12%的次氯酸钠溶液。
  ⑹ 目前中水在维护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996年日本水利用合理化促进协会还对259个中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作了调查,结果表明:反映运行维护费用较高的有75个,中水水量不能满足需要仍需自来水补充的有104个,中水原水不稳定的有63个,有臭味问题的有38个,中水有颜色、水质不稳定的有24个,反映其它问题的有14个。这表明日本中水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中水成本过高和中水的水量不足,今后应加大开发力度和推广多水源、低成本的中水技术和系统,如小区中水和区域中水系统以及雨水利用等[21]。
  2美国城镇的中水回用情况
  ⑴ 概况
  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在美国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普及,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产业化的污水回用设施建设的全面展开,则是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的[43]。
  在污水处理的技术路线上,关键性的转变是由单项技术转变为技术集成。以往是以达标排放为目的,针对某些污染物去除而设计工艺流程,现在要调整到以水的综合利用为目的,将现有的技术进行综合、集成,以满足所设定的水资源化的目标[43]。
  从污水处理用词的演变可以看出其技术发展的方向:由传统意义上的“污水处理”(Wastewater Treatment)转变为“水回用”(Water Reuse),对“水回用”的一般理解是经处理后的水重复使用,是指小范围内的循环;由“水回用”发展到“水再利用”(Water Reclamation)就进一步具有开发和资源化的含义,目前在美国已被广泛采用;最近,加州又在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中用“水循环”(Water Recycling)代替了“水再利用”,“水循环”的概念更加符合水在自然界中的大循环,经处理后的水可用于工业、市政、农业、以及地面、地下等多种用途[27]。
  城镇污水回用也已经从研究试验阶段进入生产应用阶段,城镇中水回用设施的数量和功能增长迅速。在气候干旱的美国中西部地区,一些起步较早的城镇,中水回用的产业化运营已经有了近30年的历史。
  回用水作为一种合法的替代水源,在美国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利用,成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加利福尼亚州的中水回用量为8.64亿立方米,回用率10%(回用水量与污水总量之比),回用水量占平水年份全州城镇年用水总量的7%左右。加州埃尔温市(Irvine,人口26万人),约20%的用水需求是通过回用水满足的。美国城镇中水回用的用途十分广泛,包括非饮用用途的直接利用和饮用用途的间接利用。从回用水的使用构成上看,农作物灌溉、回灌地下水、景观与生态环境用水以及工业用水,是目前美国城镇中水回用几项最主要的用途。加州的统计数据显示,全部回用水总量中,约32%用于农业灌溉,27%用于回灌地下水,17%用于绿化灌溉,7%用于工业生产,3%用于补充地表径流、营造湿地和休闲娱乐水面等景观生态用水,1%用于屏蔽海水入侵,其余13%用于城镇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的多种非饮用用途,包括冲厕、洗车、街道清洗、建筑物的卫生保洁、非食品和非饮食用具的洗涤等等[8]。
    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工作,是美国城镇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高水平发展的内在动因。
  ⑵ 城镇中水的集中和分散处理
  1985年以前,美国建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是由联邦政府投入85%(共计800亿美元)、地方政府投入15%来解决,要求至少达到二级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1985年以后改为发行债券。由于有资金的保证,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已得到100%的普及[8]。
  城市中水分散处理的提出和发展有以下原因:
  ①分散处理,就地回用。由于回用对象不同,对水质的要求和处理工艺也不同,就地回用又可以节约输水管线,因此回用水厂的规模一般都在几万m3/d的水平上,最大的要算丹佛市,拟在2004年建成17×104 m3/d的中水回用厂[38]。
  ②在已建了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情况下,新厂可采用将污水与污泥分开处理的方案,污水就近收集、处理、回用,污泥输送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的集中处理有利于实现处理设施的规模效应,节约投资,回收能源。丹佛市的Sand Creek Wastewater Reuse Facility(2×104m3/d)就是采用了这种方式[38]。
  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膜技术的发展,中水处理设施实现了装置化、小型化,使中水分散处理和回用得以实现[27]。
  ④中水处理离不开能源,随着世界性的能源短缺和大气污染的加剧,新能源的使用已经是刻不容缓,而太阳能、燃料电池等都适合于分散使用(例如在居民住宅小区中使用),这就使污水处理随之走向分散化[30]。
  3以色列污水回用于农业
  众所周知,以色列是一个严重的缺水国家,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70立方米,仅为中国的1/7。以色列认为其给水经济已经处在破产的边缘。为解决这种水资源的短缺问题。由于天然水源已快耗尽,所以他们决定转向使用一种非传统的水源,即污水管道中的污水,将这种污水转变成净水后作多用途使用(除了饮用),其中主要是转变成适合于农业使用的水,如对多种作物进行灌溉[44]。
  早期的国内污水处理仅仅是以去除其中的生态卫生有害物为目的,然而,由于水源短缺加剧,对于由于未处理污水的渗透导致地下水遭到污染的危险的认识加强了,污水处理技术得到了发展,关于污水处理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从此以再生污水进行农业和工业的回用,对于提高以色列的水资源平衡做出了贡献。
  ⑴ 污水的收集和回用
  以色列的污水回用是有计划有组织的。首先,对过去用水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再对将来用水的发展进行预测;这包含对全国和各地方的污水的流量进行预测;然后进行主要的处理地点的选取和主要方案的设计、对不同地区之间的管道输送的总平面图和流量进行合理调配、以及对工程投资的估算。不同地区之间的输送管路要最大限度的适应系统的运行,满足在污水产量或收集量发生变动时有剩余污水能够以相同的水质输送到不同的用户。在过去的10年中污水都是在它的产地收集而无须输送到很远的地区。1995年以后污水就必须输送到现有收集区以外的地区,如:丹地区的污水再生计划,耶路撒冷计划,Qishon 计划[24]。
  目前污水量(处理前)约为3亿立方米/年,污水的主要来源是单位面积人口密度高的市区,提供的生活污水量可以占到总污水量的75%。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大约5亿立方米/年。考虑到在处理和储存过程中水量的损失,可利用的污水净产水量将达到大约3.5亿立方米/年[44]。
  国家在污水处理和回用领域的努力已经使以色列的两个主要的中心城市的污水的处理和回用的建设计划形成了羽状水网:Dan地区的污水再生计划和Qishon方案。这种国家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a、解决了由污水引起的公共卫生问题。
  b、防止了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问题。
  c、防止了环境公害。
  d、利用污水作为一种非常经济的水源来解决日益增长的需水量。
  以色列对污水处理要达到的最高目标是防止对公共健康的危害,并同时保证适合于全国各地的农作物使用。
  ⑵ 污水回用于农业灌溉
  众所周知,以色列是最早使用污水进行农作物灌溉的国家之一。今天它是世界上最高比例(大约是污水总量的三分之二)使用污水进行灌溉的国家。回用污水中取得的经验加上先进的灌溉方法,使以色列在国际上成为这个领域内的领先者。由于区域性的水资源短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大部分的污水将被处理回用,特别是用于农业。同时努力提高处理后出水的水质,以便扩大农作物的种植范围,促进灌溉方法的发展[23]。
  污水综合利用,不仅减少污染,而且体现着工农业现代化无害化的发展方向。在污水利用方面,1972年政府制定了“国家污水再利用工程”计划。开展利用污水进行灌溉的试验研究,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利用处理过的污水进行灌溉,不但可增加灌溉水源,而且能起到防止污染,保护水源的作用。这些水不含草籽和病虫原,灌溉之后土地不易生虫长草,对农作物有利。以色列全国可使用的废水约为3.5亿立方米,已利用了1.5亿立方米。至1997年约有60%的城市废水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用于灌溉。预计2010年全国37%的农业灌溉将用处理过的废水。为了鼓励农民使用废水灌溉,其收费标准比国家供水网提供的优质水低20%左右。预计到2005年,不仅是农业,各行各业对于水的需求量都将大幅度提高,这里主要是指淡水。这种需水量增加的结果导致可用于农业灌溉的淡水量降低到过去的一半。这样也就将使得农业部门对于污水灌溉的需求量增加了。由于在农业上使用再生污水的优点得到验证,将来供水部门的很大一部分投资将投向污水再生领域[23]。
  以色列的各种污水处理回用计划中获得的专业经验和国家污水回用纲要都表明,虽然用于灌溉的水来自污水的回用,但是以色列仍然采用高效的节水技术用于灌溉(如滴灌)使水的利用率得以进一步提高;所以说其“节约用水,有效用水”的基本国策是在其指导思想、法律政策、水价体系、节水技术的有机、有效的结合下得以贯彻实施的,是值得我们借鉴的[23]。
  4 国外回用水的应用实例:
  ⑴ 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
  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从1977年以来执行了一项大范围的回用水的计划,现在能够供给10,000个业主使用,其中包括9300个住户业主使用。回用水使用方向包括城镇和居民景观场地用水,工业空调的冷却水和消防补给水。这项供水计划平均提供80,000 m3/天的回用水,具体使用的数量由天气情况而定。在1993年,每天有100,000 m3以上的回用水供给消费者,70,000 m3的回用水用于地下回灌以防止盐水入侵饮用水含水层[7]。
  ⑵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Abu Dhabi
  Abu Dhabi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不到5000人口的小城镇快速发展成为如今拥有650,000人口的大城市。Abu Dhabi和临近的卫星城镇消耗350,000 m3/天的脱盐水。从城市来的所有污废水用泵运送到在Mafraq唯一的处理厂,运送距离离市中心大约有40km。Abu Dhabi市政府的排水工程委员会正在设想和逐步实施在近25年中对本地区的的污水进行100%处理和回用[7]。回用的水要经过砂滤和氯消毒的补充处理,以达到灌溉公园、道路景观和草料牧场的用水标准。如果按计划完成,Abu Dhabi就不受高温和少雨天气的限制而发展成为一个花园城市。现约有200,000 m3/天的回用水输送到城市用于绿色景观场地的浇灌。绿色景观场地的灌溉用水规模扩大的程度非常快,在夏季高峰用水时出现了回用水的短缺问题,因而排水工程计划正在找寻克服缺水的方法,包括采用更加有效的灌溉方法和选用用水量少的植物和草地[31]。
   ⑶ 澳大利亚的罗斯山脉地区
  在澳大利亚的罗斯山脉地区回用水用于居民用水。此地区是悉尼西北部的新的住宅发展区,计划最终有300,000人在这里定居,第一期为100,000人建造35,000座房屋。计划建造二级水网系统给冲洗卫生间和浇灌花园提供回用水。计划的第一部分于2001年8月运行能供给10,000座房屋的用水[7]。
  ⑷ 澳大利亚的Homebush海岸
  澳大利亚悉尼的Homebush海岸采用了水的回用形式供水。此海岸是悉尼奥运会的比赛所在地。来自雨水和处理后的污水量达7000 m3/天,用于冲洗比赛地点的卫生间,用于浇灌露天运动场地,用于浇灌2000个住户的花园和冲洗卫生间。对回用水进行微滤和反渗透膜处理能够获得所需的水质。这项措施将要减少悉尼的淡水供给量约为850,000 m3/年[7]。
  ⑸ Adelaide的Mawson湖区
  Adelaide澳大利亚的Mawson湖区的住宅发展将要给10,000个住户提供3700套住房。从住宅来的污水经过处理回用于冲洗卫生间和灌溉景观场地。另外,将房屋的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回用供给湖水补给水、住宅用水、景观用地的灌溉以及地下水回灌,地下水回灌可以使含水层的蓄水功能恢复,并且利于贮存冬季额外的回用水量,保证在夏季高峰灌溉用水时提供充足水量[7]。
  二、我国的中水回用的历程
  我国的污水回用事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85前的“六.五”期间是起步阶段,1986-2000年的“七.五”“八.五”“九.五”,这十五年时间是技术储备、示范工程引导阶段,2001年以“十五”纲要明确提出污水回用为标志,中水回用进入到全面启动的阶段[37]。
  1 起步阶段
  1976年以后,我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水资源紧缺,已经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因此,引起了领导和专家的关注。建设部在“六五”专项科技计划中,最先列入了城市污水回用课题,分别在青岛、大连开点作试验探索。大连的小试于1983年10月27日通过了建设部鉴定,认为是国内首次提出有关城市污水回用的有用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青岛于1984年也顺利完成了中试研究。这两个成果表明,污水可以通过简易深度处理再次回用,是很有前途的水源,我国污水回用完成了起步阶段工作[37]。
  2 技术储备、示范引导阶段
  从1986年开始,污水资源化相继列入了国家“七五”“八五”“九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有40余个单位,几千人的攻关大军投入攻关研究中,他们辛勤工作,刻苦钻研,团结协作,完成了大量试验室小试、中试、生产性试验,取得成千上万个数据,经国家鉴定验收,许多成果被评为国际先进或国际领先水平。“七五”(1985年-1990年)攻关项目名称“水污染防治及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下设七个专题,就污水再生工艺,不同回用对象的回用技术,回用的技术经济政策等进行了系统研究[37]。
  “八五”(1990年-1995年)攻关项目名称为“污水净化与资源化技术”,课题名称为“城市污水回用技术”,下设5个专题,分别以大连、太原、天津、泰安、燕山石化为依托工程,开展工程性试验。“八五”提供的成果较“七五”提高到实用水平,研究内容经过了生产性检验,涵盖了污水回用的大部分领域。
    “九五”(1995年-2000年)攻关,所属项目为“污水处理与水工业关键技术研究”,专题名称为“城市污水处理技术集成化与决策支持系统建立”。“九五”具体攻关有两部分内容[37]:
  ⑴ 回用技术集成化研究
  通过将单项技术成果和示范工程经验筛选整理优化,提供系统完整的集成化技术,除提交研究报告外,提交的成果还包含在水工业手册《废水处理与回用》一书中的废水回用篇章中。回用篇章包括水质标准体系;不同回用对象的再生工艺流程;深度处理单元技术:包括混凝、化学除磷、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污水脱氨、反渗透及计算举例;不同工艺系列的技术体系:生物脱氮除磷、颗粒填料生物接触氧化、A/O(脱氮)、澄清过滤消毒、曝气生物滤池;国内外工程实例[37]。
  ⑵ 城市污水地下回灌深度处理技术研究
  ① 背景
  根据污水回用方式及水循环过程,污水回用可实施两种战略,即“管对管”式短循环战略和地下回灌长循环战略。所谓短循环是以工业、农业、中水回用等为主,污水处理后在本系统内闭路循环复用或在该地区的局部范围内回用。这种方式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周期短,因此受到各领域的重视。所谓长循环是指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出水经深度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回灌于地下,水在流经一定距离后同原水源一起作为新的水源开发。这种战略要求污水处理程度高,循环复用的周期长,但可提供较高质量的源水乃至饮用水。它既可减少污水量,又可减少原有水资源的开发量,充分体现了“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可持续发展原则[38]。
  地下回灌是扩大污水回用最有益的一种方式,直接回灌后补给饮用水源从成本、效益分析角度来看也是较为适宜的。同时地下回灌可以水力拦截海水入渗,减少或防止地下水位下降,控制或防止地面沉降及预防地震,大大加快被污染地下水的稀释和净化过程,扩大地下水资源的储存量,此外,还可以调节水温,保持取水构筑物出水能力等。因此,地下回灌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管理将成为地下水管理的重要内容。
  地下回灌水源包括地表水、雨水、回用的城市污水等。随着兴建的污水厂越来越多,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深度处理后用于工业、农业,尤其是用于地下回灌的研究势在必行。
  ②研究情况
  由清华大学与北京高碑店污水厂承担的课题研究,提交了中试成果,并就此课题与德国柏林大学合作,在京召开了一次学术讨论会。该项目通过静态吸附试验比较与Crittenden计算模型分析,选择GH—16型粒状活性炭对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进行深度处理试验。结果表明:GH—16型活性炭的净化效果存在阈值,约25%的DOC不能被吸附,不被吸附的主要是分子量>3000u的有机物。对以UV254表征的有机物去除效果最好,分子量<1000u的弱极性有机物易被微孔吸附且吸附容量大,对以AOX表征的极性有机物去除效果较差。二级出水经活性炭深度处理,出水的可生化性提高。活性炭柱可运行4000床体积,吸附容量为25mgDOC/g活性炭[45]。
  ⑶“十五”(2001年-2005年)攻关重大专项为:水资源安全保障。
  从“七五”到“九五”这15年期间,以科技为先行,以示范工程为样板,把我国的污水回用技术推向国际水平[37]。这是由几千人,包括有关领导、技术人员的艰辛劳动取得的,而且已形成技术政策。但由于管理体制限制,一些城市水资源规划中遗忘回用,回用工程资金缺口较大,以及一些地方一些行业部门没有从传统观念上解脱出来,动则长距离跨流域调水,还没把污水看作资源,因此可以说这期间全国没有形成回用大气候,回用工程较少,没见到多大实效。
  3 全面启动污水回用阶段
  2000年的大旱,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的水资源问题非常严重,寻找替代水源被提到日程。以全国城市供水节水会议为契机,以“十五”纲要为标志,污水回用被正式写入文件,表明全国开始全面启动污水回用,要大张旗鼓把污水变成城市第二水源[37]。
  最近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联合发文,对创建节水城市提出量化考核指标,其中污水处理回用是指定考核项目。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申请立项的污水处理厂大都包括了回用部分,作到了处理与回用同时立项,同时投产。说明污水回用已正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国家标准《污水回用设计规范》《建筑中水设计规范》开始编制
  要全面启动污水回用必须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技术立法工作。原有二个标准,是1994年和1991年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的推荐性标准,权威性不够,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污水回用是重大社会问题,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为必须尽快提升为国家标准。2001年底已完稿发布。由建设部标准司直接负责两本具体规范的编制,这是过去从没有过的。说明国家非常重视这一工作。规范的编写充分地体现出政策性强,具有科学性和适用性,并经得起检验[37]。
  4 我国的中水回用存在的障碍
  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可以归纳为: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城市废水的回用可以一箭双雕,既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又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因为回用前必需要经过一定的净化处理,而且回用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深度处理的方式,通过灌溉农田灌溉绿化带,通过其他的一些使用途径,水质往往还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目前我国推行城市污水回用的速度远远不能满足我们国家的要求,主要是还存在以下障碍[10]:
  ① 对水资源短缺的严重性仍然缺乏正确估计,很多人总认为水是最廉价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还没有认识到水资源短缺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② 对于开发非传统水资源的必要性与优越性缺乏认识,总是想到传统的办法而没有采取新的战略;
  ③ 到现在为止,我国城市废水的处理率和收集率还很低,如果城市废水没有收集起来没有处理干净,当然谈不上回收利用;
  ④ 缺少必要的法规政策和经济激励措施来促进城市废水的再利用;
  ⑤ 对于一些经济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还缺少足够的支持与推广;
  ⑥ 人们严重缺乏水荒的危机感;
  ⑦ 政策法规不完善,执法的力度不够。
  三、 建筑中水技术的发展
  1、中水系统
  中水是对应给水、排水的内涵而得名,翻译过来的名词有再生水、中水道、回用水、杂用水等,我们称“中水”(RECLAIMED WATER),是对建筑物、建筑小区的配套设施而言,又称为中水设施。
  中水系统从服务的范围可分为以下三类。
  ⑴ 建筑中水系统,是在单项建筑或大型建筑、建筑群中建立的中水系统。
  ⑵ 区域中水系统,是在建筑小区或院校、别墅群、郊区会议和疗养中心、机关大院内建立的中水系统。
  ⑶ 城市中水系统,我国称污水回用系统,是在整个城市规划区内建立的污水回用系统。
  从我国目前的行业划分和管辖归属看,建筑和区域中水作为建筑物和小区建设的配套设施建设,一般有规划管理部门管理,建筑设计部门设计,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而城市中水系统则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控制性规划设计,市政设计院设计,市政工程部门进行施工。
  各系统的特点显而易见,如水量多少、处理场站规模、管线长短、实现难易程度、投资规模和收益都不同。建筑中水系统可就地回收、处理、利用,管线短,容易实现,作为建筑或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不需要政府集中投资。因此建设的较多,但水量平衡调节差,规模效益差。
  2、建筑中水设施的组成
  建筑中水系统多收集优质杂排水如:洗浴排水(将考虑雨水),处理站一般设在裙房或地下室,中水作为冲厕、洗车、道路保洁、绿化等使用。
  小区中水可采用多种原水类型(小区内杂排水、生活污水、雨水等);系统可采取覆盖全区的完全系统、部分系统和简易系统,充分发挥水的综合利用和环境效益。
  3、建筑中水处理技术
  经过十多年的工程实践,已经形成了建筑中水处理实用技术,生物膜法处理中的接触氧化法应用较多。膜生物处理技术以其占地小,出水水质优的特点已开始在建筑中水处理工艺中采用。药剂的投加、计量及处理过程控制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有很大提高,基本实现了自动化,方便了管理[9]。
  4、建筑中水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① 法规不健全或没有建立,仅有的技术规范没有法规效力,以政府文件下发的管理办法难于执行,长期以来没有修订。没有形成配套的产业政策、规定体系,没有做到奖惩分明,建了的多花钱,没建的反而省钱,照样使用廉价的自来水[9]。
  市场机制没有形成,没有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③ 中水建设程序混乱,对建筑中水,设计部门只做收集和供水管道,不做处理部分设计,而甩给专业公司和厂家,造成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环节脱节,质量低下[9]。
  ④ 适应市场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跟不上需求。膜生物处理技术的推广受到膜价格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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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水的现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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