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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中如何评价自然资源的价值

摘要:针对当前环境影响评价中对自然资源评价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对自然资源特性的研究,提出了自然资源评价的理论基础——资源价值理论,特别强调在环评中要进行自然资源损坏的不可恢复性、自然资源区域性的稀有性研究,以保护不可恢复性、区域稀有性的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环评;自然资源;价值;评价 
  1引言 
  目前执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以及相关的环评技术导则都对环境敏感区进行了相关规定,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3个方面: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②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③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这些敏感因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会资源,一部分是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显而易见,而自然资源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关联性等特征,其价值评价十分困难,重要自然资源的破坏所产生的影响又具有长期性、累加性等特点,在环评中,对自然资源,特别是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很明确的自然资源重视不够,没有正确评价其价值,从而一点点破坏,慢慢地累加,引发大的区域性环境问题。本文从多年的环评经验中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然资源评价的理论基础——资源价值理论,特别强调在环评中要进行自然资源损坏的不可恢复性及自然资源区域性的稀有性研究,保护不可恢复性、区域稀有性的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评价自然资源价值存在的问题 
  2.1理解上的偏差 
  很多环评报告编制人员和环评报告审批人员对环境敏感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没有正确理解其意义,笔者认为对一个开发项目进行环评时,首先就要搜索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然后评价开发项目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以“开发项目是否在环境敏感区内”作为判定标准,而应以“是否对环境敏感区产生影响”进行评价,例如:如何理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任何开发活动都必须保护的重中之重,这里不能只考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那一段水域,还要综合考虑水域周边的陆域以及距离较远但产生的污染物有可能进入该水域的广大区域。 
  2.2忽视小处的自然资源 
  在环评中,对于大范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不容易被忽视,往往能肯定其保护价值,而对于一些小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国家、当地政府没有明文规定或规定不很明确要保护的自然资源,环评人员很容易忽视其保护价值,往往不屑从环境学角度评价其在生态系统中的价值,想当然地否定其保护价值而肆意毁坏,若当地的所有的开发活动长期都是如此,日积月累,就会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例如:在石漠化地区的几棵树、几亩耕地,在一城市开发范围内的几棵难以移活的古树、一口水井、一片湿地等等。正是这些很容易被人忽视的自然资源累积一起在当地的生态系统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有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城市,工业企业不多,本来其自然条件很好,但所有去过的人都感觉很差,特别是感觉城市绿化很差,几乎没有大的树木,原来该市在开展城市建设时,准备开发某一区域,就把该区域全部推平,然后进行建设;老板看上某一老城区,又把该老城区全部推平(所有的树木不是被毁坏就是被移死),然后进行开发,日积月累,本来自然条件很好的城市环境越来越糟糕。 
  3评价自然资源价值的几个原则 
  3.1正确理解相关规定 
  国家相关法规及环评导则有明文规定的,我们要从环境学角度正确理解其意义,在充分理解其内涵的基础上,注意外延上的扩展,以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点为原点域支点,从空间、时间等进行多维外延,科学评价自然资源价值,从经济、技术、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切实保护应该保护的有价值的自然资源,防止区域性环境破坏。 
  3.2正确理解其价值 
  有些自然资源,因各种原因,国家、当地政府还没有明文规定或规定不很明确要进行保护,我们不能因此而认为没有保护价值,而应根据资源价值理论正确理解其价值,从根据资源价值理论,我们必须从更广泛的角度考虑资源的价值,只要对经济系统有贡献、对人类的福利产生影响的物品和服务都具有经济价值[1],自然资源具有使用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等),但资源的价值不能以普通商品的价值观对待,不能简单地以“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劳动”而论,因为许多的自然资源具有天然存在性,应从资源的“稀有性”、“易失性”等方面进行研究,资源的价值往往通过其影子价格、竞拍价格、专家核价、恢复投资、保护投资或“无价”等形式间接反映出来,只有认识到资源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综合性,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调配、使用、保护和核算,人类的任何一项活动,除了应按目前普通经济学的核算方法进行直接的成本、效益核算外,还应核算其占有、损耗或破坏的资源,从而核算出可持续意义上的综合成本、综合效益[2]。例如某一开发活动,破坏了一区域性的稀有资源,在对该项目进行经济分析时,就在其收益上减去一无穷大(具体数字可通过影子价格、竞拍价格、专家核价、恢复投资、保护投资或“无价”等形式反映)的成本,而得出项目不可行的结论。 
  3.3正确理解自然资源的稀有性、不可恢复性 
  有些自然资源,因各种原因,国家、当地政府还没有明文规定或规定不很明确要进行保护,但它在当地是稀有的,或是难以恢复的,我们在进行开发活动中都要进行保护。许多的环评报告中,经常出现将古树移栽等一些保护措施,实际上树的年龄越长,其移栽的成活率就越低,尽管现在移栽的科技水平越来越高,但老古树移栽后的成活率难以达到50%。因此对于一些国家、当地政府还没有明文规定进行保护,但难以恢复的自然资源最好原地保护,它周边的开发应围绕它进行。 
  3.4科学认识自然资源的环保功能 
  舒适的环境首先应该是安全的、卫生的、清洁的,远离各种污染,其次,应该保留着一定的自然景观或一定的绿色[3]。自然资源的环保功能不可小视,它和人们生活的舒适度密切相关,人们在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景观作用的同时必须发挥自然资源的环保功能。如有一个城市,其北边是工业区,目前已有造纸、建材等多家企业,城市南部是党政机关、居住区等,二者之间是一座高山,山脚有一湿地,山上土质不太好,自然景观一般,该地常年主导风向是北风,其频率达35%。有一房地产老板发现南部的房价高,想开发这一山地,提出了高挖深填的开发模式,把山挖掉,将湿地填平,当地政府被10多亿元的土地收入所吸引,同意老板的开发方案,环评单位只按一般房地产项目评价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忽视了该山对北边工业区的污染物的阻隔作用,项目完成后,工业区的臭气、粉尘、噪声等对新建区及南边的党政机关、居住区影响很大,老百姓不断上访,政府只得承诺工厂搬迁(需要200多亿元),得不偿失。 
  4结语 
  自然资源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关联性等特征,其价值评价困难,重要自然资源破坏所产生的影响又具有长期性、累加性特点,在环评中,如何评价自然资源,特别是评价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很明确的自然资源的价值,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中,要正确理解相关规定、正确理解其稀有性、正确理解其不可恢复性,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与此同时科学认识自然资源的环保功能,有效发挥自然资源在环保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云燕,张彪.改革环境资源价格政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J]. 环境保护, 2013(1)45~46. 
  [2] 宋旭光.可持续发展核算的环境经济契合机制研究[J].环境保护,2003(4):42~45. 
  [3] 黄孔融.我国城市环境舒适性问题初探[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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