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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汇编丨环评报告书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12月30日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2.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施行;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
(4)《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2020年12月23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6)《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2021年5月30日;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
(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
(9)《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2020年12月30日;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2016年11月10日;
(11)《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4日;
(1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2018年1月10日施行;
(1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施行;
(1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2021年3月1日施行;
(15)《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2〕26号),2022年4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93号),2018年1月1日施行;(17)《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2022年2月8日施行;
(1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
19)《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7月21日;(2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2016年08月03日;
(21)《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2017年12月5日;
(22)《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
(2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7日;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令第167号),2017年10月7日修订;
(25)《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2021年11月19日;
(2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2年10月14日;
(2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2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2021年12月24日;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令第61号),1990年8月1日施行;
(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2022年1月29日;
(3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3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6月27日;
(33)《关于印发<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2015〕104号),2015年11月17日;
(3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2019年6月26日;
(35)《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7月1日;
(36)《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2020年6月23日;
(37)《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2021年8月4日;
(38)《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号),2018年1月23日;
(39)《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令第573号),2018年3月19日修订;
(40)《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2019年3月28日;
(41)《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2021年12月1日施行;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
(4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4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2018年8月1日施行;(45)《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2022年3月3日;
(4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号;
(47)《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
(4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4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2号),2015年1月9日施行;
(5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施行;
(5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修订;
(5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年2月27日;
(5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2021年1月1日施行;
(5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66号),2021年12月2日;
(55)《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2022年1月1日施行;
(56)《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2019年10月15日;
(57)《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2021年9月1日;
(58)《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2022年1月27日;
(59)《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2021年3月18日;
(6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2021年12月28日;
(6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2021年2月2日;
(62)《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2020年10月15日;
(6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发展改革委令第49号),2021年12月30日
(6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2019年10月30日;
(6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66)《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2018年6月10日;
6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3号),2020年1月1日施行;68)《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7号),20211227日;
(69)《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2022年3月12日。

 

3.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广东为例)
(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1月29日修订;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2019年1月19日;
(3)《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19〕8号),2019年12月12日;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2020年3月25日;
5)《关于印发<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9号),2020年4月7日;(6)《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本)的通知》(粤环办〔2021〕27号),2021年4月14日;
(7)《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2日;
(8)《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区管控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179号),2021年4月1日;
(9)《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2019年3月11日;
(10)《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年4月18日;
(11)《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订;
(1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修订;
(1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2〕7号),2022年4月27日;
(14)《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11月30日修正;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383号),2020年12月31日;
(16)《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7〕1205号),2017年8月15日;
(17)《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6号),2018年4月10日;
18)《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18〕8号),2018年8月8日;(19)《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18〕128号),2018年12月29日;
(2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2019年2月18日;
(2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2019年3月14日;
(2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0〕2号),2020年1月23日;
(2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2020年5月8日;
(2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2021年6月8日;
(25)《关于印发<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环办〔2021〕43号),2021年6月30日;
(2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2021年7月12日;
(27)《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削减替代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环函〔2021〕537号),2021年9月2日;
(28)《关于印发<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环函〔2023〕45号);
(2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2016年12月30日;
(30)《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
(31)《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0〕342号),2020年8月17日;
(32)《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2021年3月4日;
(3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2021年12月5日;
(3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修订;
(35)《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粤环发〔2018〕10号),2018年10月18日;
(36)《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
(37)《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2020年5月12日修订;
(38)《关于开展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8号),2021年8月2日;
(39)《关于印发实施<广东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函〔2022〕70号),2022年2月28日;
(4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发〔2022〕4号),2022年4月6日;
(4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2021年12月17日;
(42)《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粤府令第240号),2020年5月12日修订;
(43)《广东省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粤府令第192号),2021年9月29日修订;
(4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2020年12月29日;
(4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288号);
(4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
(47)《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业污染环境执法指引>及钢铁、火电、家具等15个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指南的通知》(粤环办〔2020〕79号),2020年12月10日;
(48)《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5〕99号),2015年12月11日;
(4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2〕54号),2022年4月8日;

4.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10月29日;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粤府〔2021〕28号),2021年4月6日;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1号),2021年10月9日;
(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2021年11月9日;
(5)《广东省发展绿色石化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工信材料〔2020〕116号),2020年9月25日;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3号),2021年7月30日;
(7)《广东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2020年6月16日;
(8)《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2015年8月1日;
(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的批复》(粤府函〔2017〕251号),2017年8月28日;
(1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函〔2021〕652号),2021年12月3日;
(11)《关于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海洋〔2022〕4号),2022年1月7日;
(12)《国务院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76号),2023年08月18日;
(13)《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2021年12月29日;
(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2〕8号),2022年4月27日;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7号),2021年10月9日;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31号),2021年9月29日;

5.技术导则、规范等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8月29日);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947-2018);
(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
(1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2018);
(16)《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982-2018);
(17)《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18)《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
(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0)《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4号);
(21)《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
(22)《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
(2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GB/T50483-2019);
(2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25)《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26)《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
27)《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28)《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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