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火电厂新建辅助生产及附属生产建筑物基础砂垫层的施工,也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砂垫层的施工。 3.2 技术准备 3.2.1 熟悉施工场地条件、工程勘察资料、地质条件等,结合实际编制完整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3.2.2 根据技术方案、施工范围、工程量大小和机具多少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 3.2.3 针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下(渗水、管涌、雨天等),制定出详细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3.3 材料准备 砂垫层所用材料,应选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粗砂。若采用细砂、粉砂,因不易压实且强度也不高,使用时应掺入25%~30%的碎石和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且要分布均匀。砂料中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有机杂质,含泥量应小于5%。 3.4 主要机具 3.4.1根据砂垫层的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工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3.4.2常用机具设备有:平板振动器、插入式振动泵、手推车、筛子、木耙、平头铁锹、小线、钢尺、喷水用胶管等;工程量较大时,大型机械有: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及翻斗车等。 3.5 作业条件 3.5.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3.5.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平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3.5.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3.5.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3.5.5 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场地、转运场地等,并编制好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