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结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施工。 3.5作业条件 3.5.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子分部施工完毕,已经有关部门难以认可。 3.5.2弹出楼层轴线或主要控制线,经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5.3根据统一标高控制线及窗台、窗顶标高,预排出砖砌块的皮数线,皮数线可划在框架柱上,并标明拉结筋、圈梁、过梁、墙梁的尺寸、标高,皮数线经技术质检部门复核,办理相关手续。 3.5.4根据最下面第一皮砖的标高,拉通线检查,如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先用C15以上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用砂浆或砂浆包碎砖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芯找平。 3.5.5构造柱钢筋绑扎,隐检验收完毕。 3.5.6砌筑砂浆配合比经有资质的试验部门试配确定,有书面配合比试配单。在施工现场根据砌体方量准备好取样砂浆试模。 3.5.7框架外墙施工时,外防护脚手架应随着楼层搭设完毕,墙体距外架间的间隙应水平防护,防止高空坠物,内墙已准备好工具式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