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1.1、分包根据总包项目经理部方案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施工完毕后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验收,脚手架验收单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存档备查。 1.1.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项目经理部要求需要支搭安全网时,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分包联合验收,验收单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存档备查。 1.1.3、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各分包要对本方施工范围内的洞口、临边的防护进行检查、维护。 1.1.4、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1.1.5、脚手架的搭设: 凡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的施工必须搭设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须持证上岗。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1.6、安全网的设置: 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安全规范设置 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一局定点产品。 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提出书面审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1.1.7、洞口防护: 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各分包装修、安装必须办理防护交接手续。 1.2 临电管理 1.2.1、定义: 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提供并维护)。 通道照明: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安全通道内的照明设施(即楼梯间、外用电梯出入口低压灯)。 一级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 二级电箱:从一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或作为周转分路的电箱,由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分包根据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电源引出施工用的三级电箱。 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由分包提供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