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第一阶段,建筑物施工期和使用早期内,基底与桩间土保持接触,桩与箱(筏)共同承担建筑物荷载 第二阶段,随着时间的进展,打桩时引起的孔隙水压力逐渐减小,桩承受的荷载增大。若此时桩间土的固结沉降大于桩基沉降,则基底与桩间土脱离。 第三阶段,由于桩承担的建筑物荷载的增大或桩全部承担建筑物荷载,建筑物的沉降将不断增加。此时桩沉降速率要比孔隙水压力消散速率大些,经过一定时间,基底承担荷载增大或基底可能又与桩间土再度接触。箱基或筏基分担上部结构荷载又增加。 第四阶段,在上一阶段,桩间土再度增加上部荷载的分担或桩间土与基底再度接触,则桩承受的荷载减少,建筑物的沉降速率相应递减。由于孔隙水压力的完全消散需要很长时间,当孔隙水压力消散引起桩间土的固结沉降又大于建筑物的沉降时,则桩间土承担的土压力再度减少,桩分担的荷载增大;或基底与桩间土再度脱离,建筑物的荷载再度由桩单独承担。 第五阶段,如此循环,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为止。如果基底与桩间土脱离,而桩已有足够的承载力单独地承担建筑物的荷载,则桩间土与基底将永远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