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为统一结构设计,特制订统一技术措施(补充)(以下简称“补充措施”)。 2.本“补充措施”以《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为蓝本,主要进行下列调整修改: 1)对其中不适应结构设计现状或本所结构设计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订。 2)对规范未明确但设计工作中无法回避的相关问题,提出设计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2)的相关规定,是对本单位设计现状和设计实践的经验总结,当相关规范有新规定时,应以规范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