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核电二期工程 DF(第五台柴油发电机厂房)子项工程位于核电厂 16 区南边FC 厂房西侧,外形尺寸26×27m,建筑面积2211.34m2 占地面积 732.0m2,高度23.2m。 DF(第五台柴油发电机厂房)子项工程为钢筋混凝土墙板结构,基础 为片筏基础, 本工程基础底板坐落在基岩上,所有墙、梁、板、柱、基础等现浇构 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均采用 C30 粉煤灰混凝土,垫层为C10 素混凝土。±0.000 以下墙体及底板均采用抗渗等级为P8 的防水混凝土。墙板二次浇注部分混 凝土采用高一级混凝土,并用不收缩水泥配制。 钢筋主要采用 HRB400 钢筋。受力钢筋保护层:外墙外侧钢筋为50mm; 大于等于500mm 厚内墙,外墙内侧钢筋为40mm;大于等于200mm,小于500mm 厚内墙为30mm;小于等于200mm 厚内墙为20mm;楼板钢筋:板厚小于等于200mm 为20mm,板厚大于200mm 为30mm。 本工程按抗震Ⅰ类核安全相关构筑物设计,极限地震动 SL-2,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为0.15g,地面加速度反应谱RG1.60;本建筑物主体结构年限为二级,耐久年限50 年;本工程不设防火分区,属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