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普通碳素结构钢在高于-16℃、低合金结构在高于-12℃,可用冷矫正和冷弯曲。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大宜大于0.5mm。 零件、部件在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加工。 普通碳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允许加热矫正,其加热温度严禁超过正火温度(900℃),加热矫正后的低合金结构钢必须缓慢冷却、中碳钢一般不用火焰矫正。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形时,加热温度宜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700℃之前、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下降到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缓慢冷却。 弯曲成形的零件应采用弧形样板检查。当零件弦长小于或等于1500mm时,样板弦长不应小于零件弦长的2/3;零件弦长大于1500mm时,样板弦长不应小于1500mm。成形部位与样板的间隙不得大于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