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为科技城A6-1-3/03、A6-1-4/03,建成后将成为综合办公、商业街等性质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7.69万平方米,其中A6-1-4/03为:深度9米两层地下室,地上两栋高度98.4米的24层A2办公楼和94.5米的27层A4办公楼,及3栋10.3-15.4m三层的裙房组成;A6-1-3/03为:深度9米两层地下室,地上两栋高度96.92米的19层B1、B4办公楼和3栋10.2-15.3m三层的裙房组成。结构形式塔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裙房为框架结构,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础结构均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施工阶段施工部署:本阶段共划分A、B、C、D四个施工段,设置1个加工厂,位于D段。设置两台QTZ80、臂长60塔机,分别位于A段和B段(主体施工时附着于A2#楼和A4#楼)。施工时AB段平行施工,A段基础施工后进行C段基础施工,A段完成正负零后进行C段地下室施工,同时D段加工厂及堆场转移至A段地下室顶板上,顶板下方同步采取加固措施,D段开始施工基础并直至正负零。 1.2结构情况 (1)本工程A6-1-4/03地下车库有400x1400、400X1650、400X1700、400X1750、400X1800、400X2000、400X2350、400X2400、400X2450、400X2550、500X800、500X1650、550X1000;A6-1-3/03地下车库及商业有250X2300、300X1800、350X1600、350X2050、350X2400、350X2900、400X1500、400X2000、450X2400、500X1500、500X1700、500X2300、550X1000、550X2000、600X1000、600X2000、700X1000、1300X2000,集中线荷载超过20KN/㎡。 (2)A6-1-3/03地下车库D-C~D-J交1/D-1~D-1和D-M~D-P交1/D-3~D-3轴-0.050m层(-9.000m~-0.050m)分别有长×宽×高=14.3m×3.6m×8.95m支撑架超过8m。 (3)现对以上超限的梁支模区域及支撑架超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支撑体系进行深化设计(组织专家论证)。 1.3危险性分析 (1)超限梁区域面积不大,最大处为2799.73㎡,最小处为1059.06㎡,但层数较多。 (2)跨度较小,各楼栋在超限梁区域中最大跨度为8.4m; (3)梁截面较大,本工程主要存在的大截面梁有400x1400、550X1000、400X1650、400X1700、400X1750、400X1800、400X2000、400X2300、400X2350、400X2400、400X2450、400X2550、350X2900、600X2000、1300X2000。 (4)超高区域:A6-1-3/03地下车库D-C~D-J交1/D-1~D-1和D-M~D-P交1/D-3~D-3轴-0.050m层(-9.000m~-0.050m)分别有长×宽×高=14.3m×3.6m×8.95m支撑架。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要求,模板高度大于5米,或者施工荷载超过10KN/㎡,或者集中线荷载超过15KN/m的模板工程,需编写专项高支模施工方案。当支模高度大于8米,或者施工荷载超过15KN/㎡,或者集中线荷载超过20KN/m的模板工程需编写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