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地区钢结构房屋中的以热轧轻型型钢、轻型焊接和高频焊接型钢、冷弯薄壁型钢以及薄柔截面构件等作为主要受力构件的轻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受有强烈腐蚀性环境作用的轻型钢结构的防护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