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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设计的一般要求

   多层砌体房屋的墙体是脆性的,纵横墙体的联结比较弱,因此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性能比较差。为了使多层砌体房屋做到“小震不坏,设防烈度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目标,特别要注意合理的建筑结构布置。

(一)平、立面布置要规则
  大量震害表明,房屋为简单的长方体的各部位受力比较均匀,薄弱环节比较少,震害程度要轻一些。因此,房屋的平面最好为矩形。L形,п形等平面,由于扭转的影响和变形不协调。容易产生应力集中现象。
  复杂的立面造成的附加震害更为严重。比如突出的小建筑,在6度区房屋的主体结构无明显破坏的情况下,有不少发生了相当严重的破坏。
(二)房屋总高度、层高及层数要限制,高度比要控制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能力,除依赖于横墙间距、砌体和砂浆强度等级等因素外,还与房屋层数和高度有直接联系。大量震害表明,四、五层砖房在不同烈度区的震害比二、三层的震害严重得多,倒塌的百分比亦高得多,六层及六层以上砖房在地震时震害明显加重。
对房屋总高度、层数进行双控制,是因为楼盖重量占到房屋总重量的35﹪~56﹪,房屋总高度相同,多一层楼板就意味着增加半层楼的地震作用,相当于房屋增高了半层,所以,根据震害经验的总结和对多层砌体结构抗震性能的分析研究,对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及层数要给以一定的限值,对于医院,教学楼等横墙较少的砌体房屋,总高度应降低3m,总层数减少一层,对各横墙间距虽满足最大间距但横墙很少的房屋,应根据具体情况再适当降低总高度和总层数。砖房的层高不宜超过4m,砌块房屋的层高不宜超过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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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设计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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