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组织管理 1 施工现场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绿色施工职责。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周边建设规划和设计资料,在施工前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做好绿色施工的统筹规划和策划工作。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进行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检查、评价工作。并应指定绿色施工专(兼)职管理人员。 4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5 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将绿色施工管理指标纳入合同条款,并进行计量和考核。 规划管理 1 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措施,并宜独立成章或单独编制绿色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四节—环保”目标、环境保护措施、节材措施、节水措施、节能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等内容。 2 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相关要求单独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绿色施工考核指标、主要示范内容、组织管理、安全防护措施、“四节—环保”技术措施、绿色施工的“四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的技术创新点、绿色施工评价管理、主要机械设备详表、绿色施工购置清单、绿色施工管理与作业人员名单、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应急预案等。 3 施工过程中应结合现场绿色施工的需要,针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指导施工。 4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优先选择绿色环保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 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 11.3拆除物的综合利用 11.4 拆除场地的生态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