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的质量与节能能效指标达标是通过施工过程实现的,所以加强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十分重要。应重点进行以下方面的工作。
1、 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场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实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确定产品供货厂商是否具有质保信誉。
(2) 严格检查进场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应符合有关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
(3) 严把进场节能材料检查关。复验节能工程材料应通过见证取样,数量应满足(下述数据仅供参考):○1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硬泡体每5000M2(或一个单体建筑物)为一批。○2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每10吨(或一个单体建筑物)为一批。○3网格布每7000米(或一个单体建筑物)为一批。○4门窗玻璃(单位建筑物)为一批。○5加气块绝热系数(单位建筑物)为一批。
(4) 屋面、地面、楼面散装颗粒轻质保温材料每单位工程见证取样复查一次。
(5) 对国家明令禁止如粘土砖、铸铁排水管等淘汰材料、无材料(产品)备案证明及相应验收材料,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对已进场的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已进场的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并填写退场记录材料。
2、 严格按监理工作流程,检查施工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有关建筑节能系统运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理应书面提出意见加以制止。对影响节能效果的变更,应经过原设计审图单位的审查,办理正式设计变更手续后方可施工。
3、 全面控制建筑节能施工过程。重点控制工序质量,主动控制节能施工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及时检查节能施工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严把建筑节能工序及分项工程验收评定关:加强建筑节能隐蔽工程的过程检查和验收;加强专业监理巡查,专业工序界面统一质量检查,定期综合检查、质量隐患跟踪检查。
4、 旁站监理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点,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
5、 及时、真实填写建筑节能监理资料、记录、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和各项指令、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节能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技术管理资料、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6、 应特别注意屋面隔气层、布置在外墙的厨卫间及其他水房间防水隔潮层的施工质量,严防结构表面渗水,使保温材料受潮,降低保温性能。
7、 严格按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标准、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对门、窗、幕墙、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位如:阳台、雨蓬、靠外墙阳台拦板、女儿墙、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壁柱、凸窗、装饰线和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隙缝,窗框四周与抹灰层之间的隙缝,幕墙与隔墙、梁、楼板之间的隙缝,屋面或外墙通风孔、出管口及易产生热桥的建筑部位,地下室的首层底板,通风底板,外墙与地面接触处保温防护延伸度等施工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
8、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要求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9、 采暖、空调、通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工艺操作规程、专业技术方案、节能技术措施、专业节能施工验收标准对建筑节能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工程符合建筑节能的规定。
10、 对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节能材料和构造做法等各种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结果,分析产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监理应复查整改情况并填写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