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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几点政策建议

摘 要:当前,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产业发展,因此需要有相关政策从各个方面配套扶持。我国目前关键是要实现政策规制的具体化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政策建议
能源是世界经济的命脉和社会发展的动力。随着世界经济和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清洁且可持续利用的能源,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可再生能源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产业发展,因此需要有相关政策从各个方面配套扶持。本文认为,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来完成。
一、短期目标的政策建议
可再生能源短期目标是指整个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形成适度的经济规模,需要建立一套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吸引各个主体参与到可再生能源产业中,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短期内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在与常规能源电力的竞争中,由于常规能源的外部成本没有实现内部化,使得常规能源电力的成本低于实际成本,造成二者在竞争中有失公平。第二,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市场规模过于狭小,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影响资金投入进而影响到技术水平的提高。
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政策的要点是关注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市场。具体的政策设计如下:1.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份额做出强制性规定,这是政府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一个有最低保障水平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目的是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并且通过它特有的市场机制使可再生能源与电力可以进行交换。2.强制上网,其主要目标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的定价问题。《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力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还应当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技术的不同水平进一步确定不同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制定详细的可实行的标准,然后切实执行。
二、中期目标的政策建议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期政策目标主要是实现可再生能源逐步商业化。可再生能源商业化一般要经历研发、投资、生产、消费四个阶段,因此在中期阶段,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可按照这四个阶段实施不同政策,建议归纳如下:
1.研发阶段。在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初始阶段,政策目标是支持和保障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要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在中期目标上,首先要加大对技术研究的投入,国家应该制定专项政策,通过固定的政府研发投入或者示范项目、试验实施专项资金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发展。
2.投资阶段。在投资生产阶段,应实施灵活融资政策。投资阶段的主要政策目标是通过投资扩大可再生能源设备装机容量,提高总产出和生产效率,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刺激企业参与技术研发、技术改进,从而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应该通过优惠贷款、基金融资以及项目合作融资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吸纳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启动资金,努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规模。目前,国际上成熟的做法主要有投资补贴、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三种政策设计。
3.生产阶段。在可再生能源进入生产阶段后,其政策目标主要是进行市场开拓,提高其商业利润。从世界各国制定的政策来看,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和价格控制。市场准入政策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政策要求电网公司(或者电力经销商)基于一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产品,由此来扩大其市场分额,另一种是政府在采购中加大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份额。价格控制,其目的在于通过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产品价格(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同时对常规能源征收一定的税费,来保证投资者和生产者一定的商业利润,调动投资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市场的价格机制引入到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来,引导可再生能源价格的持续降低,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4.消费阶段。在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阶段,其政策目标主要是提高消费者消费的自觉性,加强消费者对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偏好。政策建议有消费配额制和价格调控。消费配额制的目的在于明确消费者义务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数量并逐步培养消费的自觉性。价格调控的目的在于通过固定电价、价格补贴、税收调节、净费用等手段降低可再生能源实际的消费价格,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目前我国在这一方面尚未制定相关政策,有必要对此进行补充。
三、长期目标的政策建议
从长期目标的角度出发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政策,在于构建一个稳固长期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从国家的战略目标出发,在市场机制的调控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的不同作用。不仅需要政府为主体,而且需要多方参与,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目标为引导,以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法律政策和财税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为保障,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掌握关键技术、降低成本;以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为重点,实现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发展。此外,政府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长期目标的激励政策还应涉及构建良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外围市场机制。包括参考社会需求,培养公众参与的热情,对相关的技术研发与服务机构加大投入,提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重视程度等方面。
四、结束语
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既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世界环境保护的需求。我国目前关键是要实现政策规制的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具体来说,在短期内政府政策应该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建一套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吸引各个主体参与到可再生能源产业中来;在中期,政府政策应该围绕着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研发、投资、生产、消费四个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从长期来看,政府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应该围绕着一个整体战略目标来施行。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R].2007.
[2]姜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9.
[3]周凤起.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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