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都需要做哪些隐蔽资料、哪些材料需要进行复试? 一、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配电与照明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配电与照明节能分项工程验收。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2)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照明灯具效率;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检验方法: 5、低压配电系统使用的电线、电缆进场时,应对其导体电阻值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12.2.4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以下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1用电单位受电端电压允许偏差相5S0V供电为标称电压的主7%:单相220V电为标称电压的10%+7%62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额定电压的允许偏差室内照明为士5%,一般用途电动机为电梯电动机为土7%,其他无特殊规定设备为5%3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4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请波限值:电压谐波总变案(THDu)为5%,其次(1次-25次)请波含有率为4%,偶次(2次-24次)
4、同厂家的照明光源、镇流器、灯具、照明设备,数量在200套(个)及以下时,抽检2套(个);数量在201套(个)~2000套(个)时:抽检B套(个):当数量在2000套(个)以上时,每增加1000套(个)时应增加抽检1套(个)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