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5.4.1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1 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宜作为采暖或空调的热源; 2 具有热电厂的地区,宜推广利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 3 具有充足的天然气供应的地区,宜推广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气调节技术,实现电力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4 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 5 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冷、供热技术。 空调采暖系统在公共建筑中是能耗大户,而空调冷热源机组的能耗又占整个空调采暖系统的大部分。当前各种机组、设备品种繁多,电制冷机组,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蓄冷蓄热设备等各具特色。但采用这些机组和设备时都受到能源、环境、工程状况使用时间及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为此必须客观全面地对冷热源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后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