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办法核心为加强固定资产项目节能管理,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而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特点有五方面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具有统一性的规范办法,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概不能例外。必须仅遵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