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验评估,不适用于在建玻璃幕墙工程。 承担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检验评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经国家认可机构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既有玻璃幕墙可靠性能(或安全性能)的检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