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1本图样适用于天津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不适用于临时性建筑和地下建筑。 4.2居住建筑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 本图样按照居住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节能设计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