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3.1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屋面、室内、非饮用水池等有防水设防要求区域的防水工程。 3.2种植屋面、种植顶板(含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 3.3地铁站、隧道、人防工程、城市综合管廊等地下防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