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斩假石施工。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水泥: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325号白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试单,当出厂超过三个月按试验结果使用。 2.1.2 砂子:粗砂或中砂,使用前要过筛。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对含泥量应定期试验。 2.1.3 石渣:小八厘(粒径在4mm以下),应坚硬、耐光。 2.1.4 107胶和矿物颜料,颜料应耐碱、耐光等。 2.1.5 主要机具:磅秤、铁板、孔径5mm筛子、手推车、大桶、小水桶、喷壶、灰槽、水勺、灰勺、平锹、托灰板、木抹子、铁抹子、阴阳角抹子、单刃斧或多刃斧、细砂轮片(修理和磨斧用)、钢丝刷、铁制水平尺、钢卷尺、方尺、靠尺、米厘条、笤帚、大杠、中杠、小杠、小白线、粉线包、线坠、钢筋卡子、锤子、錾子、钉子、胶鞋、工具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