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1.1.2围挡高度≥2. 0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围挡应考虑可重复利用,可使用角钢与镀锌铁皮制成或轻质材料制作而成,不得使用石棉瓦或其它危害健康的材料。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市内主城区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 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