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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概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从2009年3月起组织了部分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及个别市财政评审机构的专业人员共110多人,对现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06计价依据)进行了修编。这次编制工作是我省第二次同时修编各专业综合定额,是要进一步解决计价依据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是要进一步巩固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硕果,是要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为此,编制组在调研各兄弟省市定额水平和造价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先后召开49次专业会议,参会人数1100多人次,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06计价依据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经过全体工作人员8个多月来紧张有序的编制工作,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于2009年11月在全省征求意见,各专业综合定额相继于12月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于2010年2月26日由省住建厅批准颁发,将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下面将新计价依据的编制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编的必要性
1.新计价依据的修编符合定额更新时限的要求。06计价依据主要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下称03规范)和各专业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当时的施工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对我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投资和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编制时间主要在2005年,距今已有四年时间,按照定额三至五年的更新时限要求适宜进行调整修编。特别是近年来建筑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建筑市场价格的起伏波动因素,不仅引发部分定额子目出现缺项或滞后的情况,部分定额水平还与市场实际出现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加快了机械拆旧,需要增大机械台班价格;工程质量的提高,需要增加部分定额子目的工料机消耗量;工程施工管理的加强,需要增加定额管理费的内容和范围,提高管理费用等等;这些现象反映现行计价依据已存在了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2.新计价依据的修编是我省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下称08规范)和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8)(下称08劳动定额)的重要举措。与03规范相比,08规范更详细论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细则,对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模式在概算、预算、招标、投标、价款调整与支付、竣工结算、合同约定、纠纷调解等阶段的计价行为规定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对市场的引导力度也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而08劳动定额是为了配合清理建筑市场工程拖欠款工作,从保护建筑工人利益角度出发,对定额人工消耗量进行合理调整。修编现行计价依据,就是要使08规范和08劳动定额与我省实际结合起来运用,达到有利于规范计价行为,有利于价款合同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模式的目的。
3.新计价依据的修编是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行业深化改革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在加强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如施工企业为求生存,恶性竞争,时常出现低于成本中标的异常现象;发包人违背市场形成价格机制,肆意压价或将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不利于工程质量的保障,不利于项目管理的实施;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工程款进度拨付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等等。这既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又制约了工程造价管理,阻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宁。这些现象造成的原因很多,与目前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工程造价法制程度不够有关,但也与现行计价依据存在的问题有关,如:计价办法关于发承包人计价行为的监管指引不够详实;综合定额人工单价偏低采取“以量补价”形式,造成人工消耗与实际有出入;定额包含的个别材料和机械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专业之间定额水平不平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使得工程造价未能合理反映实际,未能有效控制投资。因此,对06计价依据的修编就是适应当前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是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行业深化改革的要求的。
二、编制指导思想
本次计价依据的编制,其指导思想主要是:以贯彻执行08规范和08劳动定额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工程各阶段计价指引,逐步解决计价依据内在问题,提升计价依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编制原则中:
1.结合08规范精神修订计价办法,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规范工程各阶段计价行为准则。
2.采用“量价合一”的表现形式,消耗量体现全省的统一性,保证施工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三者必须有机统一,简洁明了,便于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以及单位内部核算与管理。
4.项目的工、料、机消耗量参考全国统一定额,在06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下实际施工发生的社会平均水平来调整取定,科学理顺量价关系,贴近市场实际。
5.删减因工艺材料落后等因素需要淘汰的项目,完善近年来涌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计价项目,利于促进“三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
6.调整各专业册定额子目水平偏差和不合理部分。
三、修编的依据
本次修编,主要根据如下标准、规范和资料进行: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设工程劳动定额》(2008)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1-95)

201

211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    -2000

 

    5.《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1-1999)
6.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8.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料机数据标准》
9.《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
10.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标准图集、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有关专业相关资料
11.各省市定额和相关专业定额
12.其他有关资料
四、修编的主要内容
1.在计价通则方面,主要结合08计价规范对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模式在概算、预算、招标、投标、价款调整与支付、竣工结算、合同约定、纠纷调解等阶段计价的依据、程序、规则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强调了各方责任,体现了公平合理,还通过对计价行为的规范管理延申到招标、投标、合同、索赔等方面的监管,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场的引导力度。
2.通过调整综合定额专业结构内容来平衡各专业的定额水平。表现在划分为如下四个专业内容:
(1)《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将06建筑综合定额、装饰装修综合定额和园林建筑综合定额的内容合并一起,对原来的定额水平做了协调统一。
(2)《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保持06定额12个专业册内容,并将06市政综合定额的市政路灯安装内容并入电气安装专业册,将土石方项目全部删除,指引执行市政专业相应定额,以平衡两专业水平。
(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在06定额7个专业册上删减了市政装饰工程定额、市政路灯工程定额和地铁工程内容,其中市政装饰工程指引执行建筑与装饰专业,市政路灯工程并入安装专业,均可与其保持一致水平;地铁从市政专业分离后将单独编制成册,建立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计价体系。
(4)《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只保留06定额苗木绿化种植章节内容,删减了园林建筑内容,只反映苗木种植定额水平。
3.新计价依据根据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8]21号)的精神,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施工企业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计价,其中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4.新计价依据的工料机采用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价格水平作为定额编制期价格。
5.新计价依据采用综合工日形式,不再划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并在06定额基础上扩大了人工单价范围,将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列入人工单价中,一是使得人工费用能直观明了,便于社会监督评论,二是更能真实反映市场实际用工情况,有利于今后各市动态人工的发布管理,三是提高人工单价后相应可折减人工消耗,达到理顺量价的目的。其中人工依据《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8]21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精神,结合各市劳务用工情况,测算出各类地区最低人工单价参考标准为:
一类地区:75元
二类地区:67元
三类地区:59元
四类地区:51元
本次编制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将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6.根据《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新计价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材料价格的构成要素,其中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自行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对于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新计价依据也对其计价做了规定。
7.新计价依据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相比06计价依据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主要是结合我省施工机械化水平和市场租赁情况,增加了施工机械的折旧费用,调整了施工机械的大修费用和经常修理费用。
8.通过近年来对施工企业管理成本的调研分析,考虑自2005年以来的价格波动和经济增长因素,并将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及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增加列入了管理费范围,新计价依据的管理费做了大幅度的调增,以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
9.新计价依据补充完善了近年来涌现“三新”项目的计价定额,删除了工艺材料淘汰落后的项目。其中《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补充增加了407个子目,删除了365个子目;《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补充增加了615个子目,删除了314个子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补充增加了921个子目,删除了1409个子目;《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补充增加了879个子目,删除了1164个子目。具体将在各专业的技术交底上介绍。
10.新计价依据编制过程中注重调研,结合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下实际施工发生的社会平均水平来调整取定工、料、机消耗量。主要体现在对原来定额内不发生的材料机械进行删除,对实际发生而定额含量没有体现的材料机械进行补充替换,对定额含量与实际消耗存在的偏差进行调整,使得定额含量更接近实际需要,也使得投标报价更显得合理。具体的调整内容在各专业技术交底资料中反映。
11.新计价依据根据近年来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情况,进行了补充完善,如:补充平安卡实施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范围,保障工程安全施工的需要;补充文明工地增加费和工程优质费,保证高质量施工投入的费用;增加材料检验检测费,解决对进场的具有厂家合格证书材料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增加夜间施工增加费用和交通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等内容,满足市场特殊性的计价要求。新计价依据科学调整了各项费用占造价的比重,如提高了管理费占总造价的比重,提高了机械费的比重,降低了利润的比重等等,符合施工实际,提升了定额对市场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12.新计价依据编制过程中注重完善定额工料机数据,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工料机数据标准库打下良好的基础。本次新定额采用四个专业同时编制的形式,有利于平衡各专业水平,还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工料机数据标准库。新定额在06定额的数据库基础上,对各专业使用的工料机数据做了更深入的修改完善工作,如对金属设备折旧费、槽型钢板桩使用费、胎模摊销费、回程运输费、动力线路费、其他机械费等材料机械进行细化;对类似槽钢背板、角钢支架等“部位用途+材料”的材料进行了规范命名;对缺乏规格的材料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对单价2000元内使用年限2年内的工具用具、机械和仪表进行了详细地梳理,在定额含量中删减,并入管理费用等等。经统计,新定额工料机数据共7439个,其中在06定额数据库上合并删减了638个,增加了509个,达到了对定额数据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目的。
五、新计价依据水平情况
经过本次修编,各专业定额水平与06定额相比均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水平提高5.47%,造价水平上涨1.00%;
安装工程定额水平提高3.09%,造价水平下降0.58%;
市政工程定额水平提高6.53%,造价水平下降2.82%;
园林绿化定额水平提高8.07%,造价水平下降2.75%。
六、执行时应注意的事项
1.各市要结合本地用工市场情况,测算发布动态人工单价,其包含的内容要与计价依据一致,其价格要不低于各类地区最低人工单价标准,以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利益。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研究分类发布动态人工指导市场的方法,建立及时全面体现用工情况的反馈机制。
2各市要根据新计价依据的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项目的计价费率标准。如工程排污费率、施工噪音排污费率、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防洪工程维护费率等。这些费率标准未在新计价依据中确定是因为各地收取的方式不一,需要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发布。如工程排污费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的排污费用,个别城市是在用水价格中收取,个别城市是单独收取;防洪工程维护费在个别城市是与税金合并收取的。
3.对有上下限标准的费率在编制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严格按上限标准计算。
4.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要及时发布各类造价信息,特别是影响质量安全的或占造价比重大的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要不定期地发布价格信息,及时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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