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J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7-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94-94《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
(二)基本要求
1.打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5-10mm
⑵ 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有相适应的弹性衬垫
⑶ 桩锤、桩帽(送桩帽)和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⑷ 桩或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⑸ 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2.打桩顺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⑴ 根据桩的密集程度
a.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
b.自中间向四周进行
c.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⑵ 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⑶ 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3.沉桩质量的检验方法
⑴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桩基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待打桩完毕后进行
⑵ 当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需送桩时,在每一根桩的桩顶打至场地标高应进行中间质量验收,待全部打完,并开挖至设计标高,再作质量检验
4.冬期施工要求:
⑴在已结冻的地基土沉桩时,当冻土层厚度超过0.5米时,冻土层宜采用钻孔引桩,钻孔直径应小于桩径50mm。也可采用挖出冻土或局部融化冻土等措施进行沉桩。
⑵预制砼方桩的堆放及运输,运输车辆,预制桩,垫木及堆放场地的积雪,结冰应清除干净,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⑶砼桩在冻胀性土壤的自然地面上或冻结前回填土,地面上堆放时,在构件满足刚度,承载力条件下,尽量减少支承点数量。构件堆放时,如支点为两个及以上时,应考虑土壤的冻胀和融化下沉影响,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准予堆放。
⑷构件堆放用垫木垫起时,地面与构件之间的间隙应大于150mm。
⑸在回填冻土并经一般压实的场地上堆放构件时,当构件堆放的时间长,应根据构件的重量,尽量减少重叠层数,底层构件支垫与地面接触面积应适当加大。在冻土融化之前应采取防止冻土融化下沉使构件产生形变和破坏的措施。
⑹构件运输时其砼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不应小于砼设计强度标准的75%在运输车上的支点设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重叠运输的构件应与运输车固定防止滑移。
⑺吊装砼预制桩的吊车行走场地应平整,并采取防滑措施。起吊的支撑点地基必须坚实。
⑻预制砼方桩,预制砼浇筑参见<3>基础砼工程①质量标准(三)冬期施工要求(四)钢筋工程冬期施工要求。
(三)允许偏差项目
沉桩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
项次 桩基情况 允许偏差(mm)
1. 桩顶盖有基础梁
a垂直基础梁轴线的桩 100
b沿基础梁轴线的桩 150
2. 桩顶为1-2根或单排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顶为3-2根的基础中的桩 1/2桩边长或直径
4. 桩数大于20根的基础中的桩
a边排桩 1/2桩边长或直径
b中间桩 1个桩边长或直径
注:
1.因土层变化,降水开挖等原因所产生的位移不在内
2.送桩深度大于2m时所产生的位移,不包括在表内
3.确定的标高控制的沉桩桩顶允许偏差为-50~+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