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外窗的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规定:北向不大于0.45;东、西向不大于0.30;南向不大于0.50。采用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其外窗的传热系数K和综合遮阳系数S。应符合节能标准规定。
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其传热系数K不应大于4.0W/(m2.K),天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不应大于0.5。
居住建筑1~9层的外窗的气密性应满足如下规定: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大于2.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大于7.5m3;10层及10层以上的外窗的气密性应满足如下规定: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大于1.5m3,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大于4.5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