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生产过程和环节的质量
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①设置质量控制点:
为了保证作业过程质量,对于施工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监理工程师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预控。
②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对于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要求承包单位报送技术交底书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
③控制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进场(注意批次和数量,四同、样品、开箱)前要求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和使用。并且,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实施监控。
④环境状态的控制:
控制施工作业环境、施工质量管理环境及现场自然环境条件。
⑤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
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检查,机械设备工作状态的检查和对特殊设备安全运行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允许使用。
⑥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试验室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的标定证明文件、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地测量仪器的型号、技术指标、精度等级、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证明、测量工的上岗证明进行审核确认。
⑦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控制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及管理者(时效性、签字资格对应),以及相应的各种制度;
2>检查、核实从事特殊作业(时效性)的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的上岗证。
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①监控承包单位的自检与专检系统:
通过监控,促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三检),并运转有效。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自检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平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专职质检员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不符合规定者,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
②监控技术复核工作:
为了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对于工程的定位、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预埋件、管线的坡度、混凝土配合比,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送电方向等,要求承包单位将技术复核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然后才能进行后续相关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将技术复验看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③监控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如工程材料、承重结构的砼试块(同条件试块和标养试块的养护和见证取样,标养试块不得在施工或搅拌站养护)、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结构工程的受力钢筋(包括接头)等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④监控工程的变更: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的管理填写C2表,重大结构和功能(消防、节能)变更二次审查),对手续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变更一律拒签。符合要求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施工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⑤旁站监督实施的控制:
对列入旁站监督范围的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薄弱环节,编写旁站监理方案,实施重点控制,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方案和记录中含建筑节能和卷材防水,危险性较大的安全监理要点)
⑥监控级配管理质量:
对拌和原材料、材料配合比及现场作业的质量进行严密监控。
⑦监控计量工作质量:
1>控制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的质量。
2>审核计量工作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资质,尤其是现场从事施工测量的测量工,从事试验、检测的试验工。
3>控制现场计量操作的质量,主要是检查其操作方法是否得当。
⑧监控质量记录资料的质量: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工程材料质量记录和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要求施工质量记录资料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或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坚决拒绝验收。
⑨工地例会的管理:
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施工过程的质量状况(质量问题应记录闭合),指出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并作出相应保证等。
3.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
①隐蔽工程验收:
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测或核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否则,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并重新进行验收。
②工序交接验收:(不同工种成果或不同作业分包单位,建议试行隐蔽会签制度)
由质量监理员组织专业质检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③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予以确认。如有质量问题,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
④不合格的处理:(定性、程序化质量缺陷、质量问题、质量事故)
1>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
3>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出场;
4>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
⑤监控成品保护工作: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根据需要保护的建筑产品的特点,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或“封闭”等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并对承包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